安宁长兴采石场改扩建项目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法[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安宁长兴采石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宁长兴采石场改扩建项目 二、项目性质:改扩建 三、建设单位:安宁长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总投资:300万元 五、项目概况: 安宁长兴采石场位于安宁市太平镇桥头村委会桥头村龙马山,2001年建成生产,目前停产办理改造升级相关手续。 改扩建项目工程占地面积9.86h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露天采场区、工业场地区、办公生活区、矿山道路区、排土场区等,生产运营期以石灰岩矿为原料,通过石灰岩采挖、破碎、筛分等工序生产建筑石料用碎石,生产能力15万t/a。 六、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一)非污染生态影响因素 主要有开采区植被清除将影响当地生态及自然植被景观;开采时扰动地表,破坏采区范围内地表结构和土壤,可能引起或加剧水土流失。 (二)污染影响因素 1、废气:主要包括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爆破废气,机械及运输汽车尾气和厨房油烟。 2、废水:用水包括爆破前打孔用水、湿法破碎过程用水、场地洒水降尘用水、生活用水及绿化用水,废水产生环节主要为办公生活。此外,如遇雨天还会有一定量地表径流及采场淋漓水。 3、噪声:主要包括挖掘机、装载机、破碎机、筛分机等开采和加工设备噪声,爆破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4、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矿石开采过程中的土石方、生活垃圾以及少量废油桶、废油等危废。 七、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水土流失、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已有措施: 1)矿山开采边坡角必须保持在60°以内,采用台阶式开采,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并控制选择合理的台阶高度、宽度、台阶坡面角等主要参数,确保采场边坡稳定。 2)矿山在开采过程中若发现地下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应及时上报,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拟增措施: 1)为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开采区、加工区、成品堆场、排土场、办公生活区周围设置截水沟,经收集的雨水进入项目西南面的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400m3。 2)项目在成品堆场、排土场周围设置挡土墙,并配有临时拦挡、覆盖措施,防治雨季降水对成品堆料区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3)清除矿山存在危岩,整治采空区场地,并及时播撒草籽,栽种植物,恢复生态,避免引起或加剧水土流失,防止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产生。 4)闭矿后的环保措施 A、闭矿后对软弱岩层边坡,采取锚喷、浆砌、喷射混凝土等方法予以加固等防护措施,既能保证主体工程的施工安全又能有效地减少该区域的水土流失,闭矿后保持截、排水设施通畅,在矿区上方外围建设截水沟,下方设置挡渣墙以及截水沟,防止水土流失。 B、待矿山开采结束后,需要对可绿化面积进行封场绿化,项目主要选择在采区植物措施采用采空区及开采平台栽植旱冬瓜、火棘、狗牙根、高羊茅、爬山虎等进行全面绿化。 C、采用生物工程对矿区进行复垦时,宜对土壤结构、地形、景观进行优化设计,对物种选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 D、采矿活动束后,应按要求整治场地,采矿边邦要分台阶修复终止边邦,终止边坡角小于或等于41°,采区的安全坡度角必须小于60°,并清除危岩、斜坡泥砂、努力消除滑坡、边邦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对采空区就地取材,以废土石铺垫,进行复垦绿化、生态治理,恢复生态环境。 2、大气环境 已有措施: 1)项目禁止面山开采。 2)破碎、筛分等过程采用湿式破碎和洒水降尘,减小扬尘的产生。 拟增措施: 1)对破碎站进行密闭,对传送带进行密闭。 2)对项目区域,包括开采区采挖、装卸矿石的过程,项目内的运输道路,成品堆场及排土场中产生的粉尘、扬尘,在非雨天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来降低粉尘、扬尘的排放。 3)成品堆场设置三面围挡,排土场周围设置挡土墙,减少粉尘的产生。 4)项目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为减少产品的抛洒等情况,必须对运输车加盖塑料布、土工布围挡,防止产品随意抛洒在路面上,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车辆路过居民点时,平稳匀速行驶,以降低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水环境 拟增措施: 1)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开采区、加工区、成品堆场、排土场及办公间产生的雨水经截水沟收集后进入项目西南面的雨水收集池,雨水沉淀池容积为400m3,雨水经雨水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破碎工艺或非雨天洒水降尘。 2)对项目采区、运输道路等共计设置150m截水沟,2695m排水沟,收集的雨水进入雨水沉淀池,设计断面形式为矩形,宽30cm、深30cm。 3)生活污水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隔油池、沉淀池容积分比为0.5m3、2.0m3,处理后回用于湿法破碎工艺,不外排。 4)项目内不得设置污水排污口。 4、声环境 已有措施: 1)合理安排采挖、破碎、筛分、装卸、运输的作业时间。 2)对加工区的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安装减震垫等降噪设施。 3)定期对机械设备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 拟增措施: 1)在项目区内应设置限制行车速度,禁鸣喇叭的标志。 2)加强项目区的环境绿化工作,项目区周围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树木。 3)在每次爆破发生前,安排工作人员对周边村庄靠近本项目的村民进行告知,对靠爆破区域一侧的房屋采取关闭门窗等措施,并禁止村民靠近爆破影响区域。 5、固体废物 已有措施: 1)项目产生的废土石堆存在项目东北面的排土场,废土石中的石料作为建筑材料外售,表层土作为项目内植被恢复用土,不外排。 2)项目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处置率为100%。 3)旱厕产生的粪便交由当地农民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4)项目内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谨随意丢弃。 八、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可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生态景观、水土流失、废气、生活污水、噪声、固体废物。在采取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的影响。因此,在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宁长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电话:13888621132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426号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气象路50号 电话/传真:0871-4158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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