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浪潮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亮度功率型蓝光LED外延及芯片产业化”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在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过程中,我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向公众公告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亮度功率型蓝光LED外延及芯片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潍坊高新区金马路9号山东浪潮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购置MOCVD设备、光刻机、激光划片机以及各种配套的辅助设备等197台套,扩大生产规模,实现年产高亮度功率型蓝光LED外延片30万片、芯片33亿粒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地表水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2、废气 废气中外延生长含氨尾气经射流吸收系统一级吸收,降膜二级吸收,再经喷淋处理系统吸收处理后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经碳纤维废气吸附塔处理后排放;含酸废气收集后经喷淋洗涤净化塔净化处理后排放;项目工艺废气经过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满足国家相应标准后集中排放。 3、噪声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减振、消声等处理后,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生产固废、生活垃圾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理,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对外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地区发展规划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原则。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以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因此,在建设方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拟建项目在潍坊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写本于2016年12月13日开始公布,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2日。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对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环评单位: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威海市高山街-2-5号401 联系人:张铁军 联系电话:0631-528271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22日。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浪潮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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