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乐尔康消毒餐具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梅河口市乐尔康消毒餐具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吉林省梅河口市山城镇中花园村。租用个人闲置厂房,厂区东侧15m为居民住宅,南侧紧邻村路,隔村路20m为中花园村村民,西侧15m为居民住宅,北侧为空地。本项目投资27万元,全部为建设单位自筹。占地面积763m2,建筑面积363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车库、门卫等,项目投产后年消毒、加工、配送餐具30万套。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水 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废水排放总量为1.152t/d(345.6t/a),污水水质为COD717mg/L、BOD5458mg/L、SS367mg/L、NH3-N37mg/L、动植物油125mg/L、LAS9mg/L。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不能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由于企业产生污水量较少,企业拟将所排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均排入污水罐(5t)中,定期送至梅河口市山城镇海山纸业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在污水存储过程中要对污水罐进行加盖处理,对于存放污水罐的车间地面应该做好防渗措施。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气,生产用热及冬季采暖均采用电加热设备,因此不会对大气产生影响。 3、噪声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其噪声影响主要洗碗机、包装机、风机、锅炉、水泵等,其声压级在55~75dB(A)左右,通过将生产设备均置于车间内,并选取低噪声设备以及减震、隔音,再经过距离衰减可使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处理。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意见如下: 1.对本项目建设是否同意; 2.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是否同意; 3.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4.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通过拨打电话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并向环保部门反映。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梅河口市乐尔康消毒餐具配送中心 联 系 人:陈天明 联系人电话:13214458999 五、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人:王欣月 联系电话:851612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