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延边销售分公司 珲春经营部合作区新元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珲春市合作区新元路与森林山南路交汇处东南部。本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占地面积4140m2,总建筑面积为583.28m2,主要2层站房、承重储罐区和罩棚。储罐区设有30m3埋地FF柴油罐3个、30m3埋地FF汽油储罐3个,油罐总容积为135m3,为二级加油站。年销售汽油和柴油共5600吨。职工定员10人,全年工作,全天营业。 二、环境污染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珲春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珲春河。 2、废气:主要为卸油和加油过程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安装油气回收系统等措施,能够有效降低排放量,不会对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主要为噪声以车辆行驶和潜油泵产生噪声,其噪声源值约在65~85dB(A)左右,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降噪减震措施后,预计厂界噪声满足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和清理油罐后产生的污垢。职工的生活垃圾袋装后定点堆放,交由珲春市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污垢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在采取以上防控措施后,对环境是可控的。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23日共10天。 四、公众意见内容与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建设工程了解程度和建设意见的态度;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延边销售分公司珲春经营部 地 址:珲春市珲春西街2431号 联 系人:孙经理 电 话:13844799666 评价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联 系 人:金工 电 话:0433-2529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