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景东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普洱市景东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普洱市景东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景东县锦屏镇北川路8号(医院院区内)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项目所属行业:医疗行业 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建1幢综合业务楼,占地面积1450m2,建筑面积15163m2,新建综合业务楼地下一层,地上十层,其中,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地上一层为放射科、二层为体检中心、三层为检验科、四到九层为内科住院病房、十层为ICU病房,建成后设置床位308张,包括普通床位288张,ICU床位20张,增设地下停车位37个。同时配套建设柴油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给排水管网、供电设施、呼叫系统、消防系统等。 二、环境影响及处理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区域车辆在进出项目区时,有汽车尾气产生。通过周围植物的净化和大气的稀释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备用发电机设置于地下室独立房间内,产生尾气排放量较小,通过植物吸收,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医疗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现有居住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餐饮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污水排放可满足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要求限值,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的主要设备噪声源产生的噪声经建筑隔声、减震垫、距离衰减后,医院界限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故而医院建设对敏感目标及自身造成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普洱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委托景东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污泥通过生石灰消毒及脱水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100%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采取了相应环保措施后施工期和运营期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较低,通过治理能实现达标排放,能实现环境效益三者统一。本项目营运后,不会增加当地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噪声环境的污染负荷,通过医院进行绿化,生态恢复措施能有效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状况。 只要建设单位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杜绝事故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项目区附近居民、环保专家、企业和政府机关等,征求的意见和建议仅针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以写信、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单位:云南大学 联系人:杨工 电话:18214034527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 邮箱:1139700292@qq.com 2、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科长 地址:景东县锦屏镇北川路8号 联系电话:1818790947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果需要对本项目开发建设及环境影响情况进行更多的了解以及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式时间于2016年11月3日起),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 [注:请大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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