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四川锦城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竹笋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用地为租赁用地(租赁内容包括房屋、空坝、空地),项目占地面积1333.3㎡(2亩),项目区内原有1栋2层居住用房(建筑面积300㎡),现其使用用途变更为办公用房。原有车棚1间。本项目将在项目区空地上新建1栋占地面积800㎡(厂房高度>6m,按两层计容,建筑面积为1600㎡)的竹笋加工车间,新建污水处理池200m3/d,安装竹笋加工和水处理设备设施建设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按300t/a设计,其中清水笋250t/a,调味笋50t/a。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四川锦城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宾市南溪区石鹅村一社
联 系 人:李宏 联系电话:13678311634
三、环评单位
评价单位: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 0991-8876862
传真:0991-8883307 电子信箱:2313994591@qq.com
四川锦城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竹笋加工厂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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