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蓝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重庆蓝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区B区金源路24号润万厂房1-1-1 建设投资:5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购买重庆润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厂房,生产加工汽车、摩托车零部件,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000m2,建设内容包括机加工生产线、喷漆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预计年产工具箱2000个,水箱2000个,汽车车厢300个。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蓝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善亮 联系电话:1350836339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大学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3103号;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正街174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3-65182383 四、环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主体资料收集、研读、记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环保部门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阐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拟建项目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预测拟建项目运行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并针对可能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建设是否同意; 2、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3、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提出自己的看法; 4、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的看法; 5、对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6、对项目采取环保措施的建议和意见; 7、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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