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现对宁209H12平台钻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广泛征求规划影响公众、关心规划公众、专家、组织对规划实施的意见与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规划实施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宁209H12平台钻井工程 (2)建设项目性质及规模:新建(平台内4口井) (3)建设地点:宁209H12平台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九丝城镇胜利村3组 (4)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 二、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钻前工程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钻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少。施工机械车辆燃油废气量很少,散排,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小。施工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居民家的生活污水系统,用于周边旱地农用,不外排。由于本项目钻前工程施工量小,且施工时间短,施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小。钻前工程土石方可场内平衡,完钻后对临时堆存场地进行复垦复种。通过上述措施,钻前施工对环境影响小,采取的措施可行,其环境影响控制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2)生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该项目占地暂按临时占地管理,临时占地减少区域的耕地和灌木林地面积,但临时征地占区域土地面积比例小,不会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对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恢复当地生态,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持续影响。本项目生态保护措施可行,控制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本工程作业废水主要为压裂作业完后产生的压裂废水,经过现场预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剩余部分运输至第三方废水处理站处理,均不在现场进行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钻井期间生活污水用于农灌,影响小。 (4)地下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井场内采取防渗措施,废水渗透进入表层冲击土的量很少,本项目积液池、、固化填埋池均采用了防渗措施,废水外运处理不外排,不会在现场长期贮存,同时在井场四周设置井界沟和清污分流水沟,严防场地废水污染物流出厂界,对区域浅层地下水含水层影响很小。 钻井项目地下水防治措施(防渗和环境友好钻井工艺)在同类型项目中均较好的保护了地下水环境保护,同时,项目有地下水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可有效保护周边居民用水,本项目地下水防治措施可行,项目对当地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5)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钻井作业期间柴油机和发电机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SO2、颗粒物,柴油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 钻井测试放喷时间短,不会形成长期影响,不会长期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采取的措施可行,控制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6)声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由于钻井设备分散,噪声源多,进行噪声达标治理技术经济难度大,钻井工程作业期短,噪声影响是临时的。评价提出针对夜间影响突出的问题,应对井口外200m范围内噪声超标的居民协商通过临时搬迁或租用其房屋作本项目生活区用房的补偿方式来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取得居民谅解,避免环保纠纷。 综上所述,项目对当地声环境影响范围小,受影响人口数量少,且仅表现为施工噪声无长期影响的特性,采取的噪声影响防控措施可行,采取上述措施后其声环境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7)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钻井产生的废泥浆和水基钻井岩屑,绝大部分进行回收利用,剩余部分采取无害化固化处理后,放入储存池中;本项目钻井固废采取上述措施处置后对当地环境影响小,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钻井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存放在垃圾箱内,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妥善处置,对当地环境影响小。 站内设置废油桶集中收集,收集的废油交具有专业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利用,废油对环境的影响小。 综上所述,采取的上述固废处置和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固废环境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8)环境风险影响及防范措施 工程属不含硫化氢天然气井钻井工程,工程地质条件、钻井深度、地层压力、天然气含量等综合开采条件在行业的开采井中属于中等不利,与工程地层情况类似的相邻井在钻井中未发生井喷失控事故,发生可能诱发井喷失控的不良现象很少,仅表现为井漏,未出现井喷情况。工程发生最大可信事故的机率小;最大可信事故对人身安全、健康、环境的后果影响小,但是要尽量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尽量避免事故发生,同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组织编制、学习、演练应急预案以便在事故发生后将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工程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相关产业政策、法规、规范;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建设期间对生态环境、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影响小,不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该项目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采用的环保措施可行,社会、经济效益十分显著;建设项目环境可行,选址合理。井喷失控事故天然气泄漏事故对环境造成较重影响,但事故发生机率低,井场作业按照钻井操作规程进行,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防范措施。该工程采取的环境风险措施及制定预案切实可行,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达到可接收水平。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评价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均可对本项建设的有关环保问题提出自己的要求和意见,我们在收到公众的意见后,会归纳整理,并给出有关意见的答复。 五、公众意见的提交方式 公众可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意见反馈。提交意见时应同时附上以下内容: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本调查概不受理任何形式的匿名意见。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83号 联系人:王晓琴 电话:028-86010798 邮编:61000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5号 联 系 人:何凌 联系电话:18983996905 传 真:68725084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即2016年12月19日—2016年12月30日。 特此公告 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