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乾铭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与应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要求建设项目在实施前先行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预测、评估其环境影响,并提出预防和减缓措施,取得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 山东乾铭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特委托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过现场调查等前期工作的开展,《山东乾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与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部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与应用项目; 2、建设单位:山东乾铭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性质:新建; 5、建设地点:莱芜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赢泰科技产业园; 6、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公司拟在莱芜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赢泰科技产业园新建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与应用项目,项目占地74.35亩。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一座,进行铸铁生产,二期建设生产车间两座,进行铸铝、铸铜、铸钢、热处理、机加工、焊接、喷漆、装配等工序的生产。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加工中心440台,数控落地镗铣30台,锻压成套设备30台套。 拟建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修订版)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因此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1、废水:拟建项目一期铸造无生产废水产生,二期喷漆产生漆雾废水,经漆雾絮凝剂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废水不外排。 2、废气: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一期铸造烟尘、二期喷漆废气有机废气、喷砂废气和焊接烟尘。 铸造烟尘采用半封闭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标准要求。 喷砂废气经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高15m、内径0.3m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喷漆室除漆雾、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经3根高15m、内径0.5m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采用焊机自带的焊烟净化机进行净化,未收集的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出。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使拟建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将废气等污染控制在各生产区内,以改善大气环境。因此,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拟建项目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有中频炉、各类泵、空压机和风机等。设计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风机安装在弹性隔振底座上,降低基础振动噪声;采用柔性连接风管,降低管道噪声;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器,并考虑建隔声罩以降低风机的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室外噪声源为部分风机,其余设备均安置在隔声性能较好的车间内。采取上述措施后各噪声源的噪声值可以控制在60dB(A)~85dB(A)之间,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拟建项目一期项目固废主要是废铁渣、废树脂砂、除尘器收集的灰尘、废机油和生活垃圾;二期固废主要是漆渣、废油漆桶、废机油和废过滤棉、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其中一期的废机油、二期的漆渣、废油漆桶、废机油和废过滤棉、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铁渣、废树脂砂、除尘器收集的灰尘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因此拟建项目的所有固废均得到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在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后,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在环境保护上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拟建项目报告书简本文书存放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资料室,以备公众查阅。 公众还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补充信息,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乾铭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经理 联系电话:0538-5056888 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0531-88688906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 (1)项目所在区域的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 (2)愿意对本项目提供意见的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2)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3)对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有何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寄信、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环保局提出个人、单位、部门和团体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建议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时间起10日内。 公示单位:山东乾铭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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