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犇翔铁艺艺术股份有限公司铁艺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局,环发[2006]28号)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青岛犇翔铁艺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铁艺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即墨市北安工业园 工程概况:本公司投资500万元建设铁艺制品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0m2,建筑面积6737.61m2,主要建筑内容包括车间、办公楼、成品仓库、辅料库等各1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估结论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即墨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可见项目所产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估结论 项目废气污染源包括打磨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喷粉粉尘,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燃气废气。根据现状监测数据,抛丸、喷粉产生的粉尘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燃气废气,废气中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项目无需设大气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估结论 项目所有设备置于室内,所有设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经隔音及距离衰减后,经监测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且距离周围敏感目标较远,对周围敏感目标和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估结论 本项目对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外卖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东营争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实现了零排放,不会对环境构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识别可知,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本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在可控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 三、环评工作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管理的前提下,能够满足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可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咨询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相关民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②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③您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3)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青岛犇翔铁艺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即墨市北安工业园 联系人:尹工TEL:13792802168 环评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TEL:1509244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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