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云水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集安市云水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以便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集安市云水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工程简介:本项目包含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给水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工程、雨水管线工程、电力工程、供热管线工程、通信工程及涵洞工程。建设道路1868m,建设给水管线1882m,污水管线1866.5m,雨水管线3691m,电力线路敷设长度1870m,电信线路敷设长度1870m,敷设热力管线4140m,设置路灯107套,全线施划交通标志标线。2018年12月竣工。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科长 18626530660 四、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618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431-85611493 Email:dbyyjshp@163.com 五、主要环境影响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⑴环境空气 施工期空气影响分析表明:施工期空气污染主要是土石方工程、道路施工和车辆运输时所引起,但其影响是短暂的,随着道路的竣工运营,施工期影响随之消失。通过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使其影响和污染降低到有关标准允许范围之内。 营运期:由预测可以看出CO和NO2的浓度贡献值均较低,道路运行后道路红线外大气污染物浓度(近期和中期)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⑵声环境 施工期:机械对周边区域一定距离内的声环境产生影响,尤其是夜间噪声影响范围较大,达标距离大于昼间。但施工期较短,因此,施工期声环境影响相对较小。 营运期:本项目对在建居民小区的影响较大,第二排出现超标。 因此建议采取以下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道路两侧绿化措施; ②建议噪声超标路段控制通行车型; ③建议新规划敏感点应在噪声达标范围内。 ④将在建居民小区第二排面向道路侧的居民楼窗户更换成隔声窗。 ⑶水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污水来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施工机械车辆冲洗水。施工期必须加强环境管理,尽可能减少油污及物料的流失量,减轻对河流的污染程度,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地减轻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工人在施工期使用周边公厕。 ⑷生态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类型为城市生态环境,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无珍稀动植物物种,区域内主要栽种树种是柳树、杨树,动植物资源较少,主要是麻雀、青蛙等,生物多样性程度较低,生物种类与生态环境相对简单,评价范围内没有国家及省市级重点保护的濒危、稀有动植物及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属于生态环境非敏感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持有异议,请在10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 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