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登亿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电线电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我公司承接年产瑞丽市登亿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电线电缆生产项目,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瑞丽市登亿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电线电缆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瑞丽市登亿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瑞丽市勐卯镇贺闷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年生产单线(平方线)50吨,双绞线100吨,电缆线150吨,电话线30吨,电焊线50吨,护套电线100吨,网络线20吨。 投资金额:总投资500万元(企业自筹)。 联系人:洪平春 联系电话:0692-6665659 (二)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84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422226253 邮编:510180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场地内食宿,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及运输时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尾气。扬尘通过作业面洒水,车间内施工,袋装运输处理。运输车辆尾气通过自然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现场食宿,少量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等措施处理后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和水质要求不高的施工工艺。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推土机、挖土机、运输车辆等,噪声强度一般为70~90dB(A)。通过合理的布局施工机械及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项目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可回收的送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堆放到建设部门指定的堆放地点堆放。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施工期固废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运营期 (1)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原料PVC在绝缘挤塑过程中产生的HCl废气以及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氯乙烯,一氯甲烷、二氯乙烯等氯代烃);产生的废气具有一定刺激气味,表现为恶臭。每天产生HCl气体约为0.316千克;每天产生非甲烷总烃和氯乙烯,以及一氯甲烷、二氯乙烯等氯代烃废气约为0.9353千克。使用Screen3Model对项目产生HCL进行预测,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的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约为2.2m3/d,市政道路污水管网没有配套建设时,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厂区内已建化粪池(池容20m3)收集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在市政道路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完成时,项目须将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接入污水管网,外排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在绝缘挤塑过程中需要用到冷却水。冷却方式为对电线、电缆进行直接冷却;本项目在电线生产车间内建设4.0m3的循环冷却水池1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综上,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地表水体环境产生影响。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 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产噪设备主要有绞股机、成缆机、挤塑机、和丝机、水泵等,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其中以和丝机噪声最大。 噪声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在距离噪声源约5m处,完全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固体废物包括废铜丝、废铝丝、废塑料、废PVC膜以及生活垃圾。废铜丝、废铝丝可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资源化利用;废塑料收集再用于挤塑,废PVC膜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定期环卫清运处置,实现无害化处理。综上,项目固废妥善处理,去向明确,实现资源化、无害化,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选址位于瑞丽市勐卯镇贺闷村。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政策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工程建设符合瑞丽市城乡规划要求。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主要的不利影响为扬尘、噪声、景观破坏及水土流失等,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可有效减小其不利影响,且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项目属于非生产性建设项目,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异味、扬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这些污染源经过一定的环保设施治理后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当地环境功能,项目污染物的处置符合达标排放的原则。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原则。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设计和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强化环保意识,严格进行环保管理,保证雨污分流及相应的环保措施的正常运行。这样,项目的实施可以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和谐统一、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询意见范围为厂区周边公众对“瑞丽市登亿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电线电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及评价结论的意见,看影响和结论是否符合公众要求,在公众可接受范围内,或者还有哪些需要注意和补充的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本次公示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5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在本次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反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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