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明月镇新安村忠昊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安图县明月镇新安村。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9078m2,总建筑面积为2284m2,主要为锅炉房、办公室、检斤室、职工休息室、消防泵房、门卫等。年收购玉米粒10000t,主要设备有烘干塔、热风炉、铲车、皮带输送机等。每年11月~次年4月进行生产,年工作180天,雇临时工15人,每天三班制,不在厂区内食宿。 二、环境污染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的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后排入安图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布尔哈通河。 废气:主要为粮食接收、运出、清理过筛、输送和烘干作业时产生的少量粉尘,热风炉产生的烟尘、SO2、NO2。输送机采取封闭措施,烘干塔加强封闭和安装布袋除尘器等措施,沉降下来的玉米麸皮定时清掏;热风炉产生的烟气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烟囱排放。 噪声:主要是热风炉风机、烘干塔风机、输送机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为主,其噪声源强在65~95dB(A)。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进行屏蔽、防震、消声等环保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预计能满足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杂质、麸皮和职工生活垃圾。炉渣送至砖厂制砖;粮食中的杂质(包括杂粮、沙石、泥石)出售给当地农民做饲料;麸皮和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安图县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8日共10天。 四、公众意见内容与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建设工程了解程度和建设意见的态度;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图县明月镇新安村忠昊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新安村 联 系 人:李总 电 话:13804434719 评价单位:延边州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联 系 人:金工 电 话:0433-2529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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