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安兴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有限公司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的要求,现将《连云港市安兴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予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安兴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纬四西路 投资总额:总投资515.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9.7%。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4850m2。 职工人数:项目劳动定员12人 工作制度:项目全年工作天数为300天,生产线实行一班制作业,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2400小时。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可检测液化石油气钢瓶10万只。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1、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用闲置厂房,总占地面积4850平方米,拟在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纬四西路投资建设,总投资515.55万元,项目用地属于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建成后,年可检测液化石油气钢瓶10万只。同时,加强废水、废气的收集与治理和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设施的管理。 2、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的要求,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厂址与区域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租用厂房检测液化石油气钢瓶,厂址位于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纬四西路,属于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海州西盐河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要求。 4、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相符性 本项目从原材料、生产工艺、产品、物耗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均体现了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并在区域内循环经济建设方面,体现了循环经济的理念。 5、区域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 监测期间各监测点PM10、SO2、NO2指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参考标准。所以,本项目所处区域内各污染物浓度基本满足功能区要求,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 龙尾河各监测因子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水质标准;妇联河各监测因子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龙尾河和妇联河交汇处水质除COD和总磷有部分时段超标外,其余各监测因子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COD和总磷部分时段超标可能是处于龙尾河和妇联河交汇处,即Ⅴ类水体向Ⅲ类水体汇入后造成的短时超标。 (3)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点位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Ⅴ类及以上标准。 (4)声环境 厂址周界外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无超标现象。 (5)土壤环境 土壤各监测点的各项污染物指数均低于1,表明项目所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浓度低于排放限值。正常排放情况下,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小于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达到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不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经污水管网排入南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水质、水量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产生冲击负荷,不影响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源均能达标排放,与本底值叠加后,噪声值比本底值略有上升,但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环境噪声限值,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确保厂内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基本可维持现状,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基本保持不变。 7、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投资 (1)废气 ①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为热处理炉废气、抛丸除锈废气、静电喷涂环氧聚酯粉末产生的废气和隧道式烘干室燃油废气。操作过程均为封闭的,均设置引风装置。其中热处理炉废气通过水膜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抛丸除锈废气通过高效旋风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静电喷涂废气通过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隧道式烘干室燃油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②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为钢瓶检测过程和静电喷涂过程,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强设备维修,提高设备的密闭性,生产车间采取加强通风以使废气排向室外。同时加强运行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频次,降低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污水管网排入南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最终排入龙尾河。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分类收集处理。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空气压缩机、除尘风机、抛丸除锈机等各类生产设备的机械噪声,噪声级约70〜80(A)。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其次采取吸声隔声以及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经相应措施治理后,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零排放。 本项目环保工程投入的环境效益显著。 8、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9、总量控制 本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在海州经济开发区内进行平衡,废水排放指标在南城污水处理厂已批指标内平衡。 10、总结论 本项目厂址位于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纬四西路,属于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与当地规划相符;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在海州经济开发区内进行平衡,废水排放指标在南城污水处理厂内平衡;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本项目环保工程投入的环境效益显著。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上讲,施工期和运营期建设单位在积极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时加强风险事故的控制措施后,该项目在本地区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企业和居民。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向建设单位或我司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连云港市安兴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7751068905 联系人:葛先生 E-Mail:1029839685@qq.com 评价机构: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151100204 联系人:张工 E-Mail:2133141721@qq.com 连云港市安兴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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