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资阳市雁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业务办公大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在建设单位-资阳市雁江区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当地环保、卫生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与支持的基础上,由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资阳市雁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业务办公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展顺利,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向公众予以公示,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以助于报告书进一步完善,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资阳市雁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业务办公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资阳市雁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资阳市城东新区雷音大街北侧、经二路东侧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总投资3050万元,总用地面积6010m2,总建筑面积6863 m2,地上三层面积5328.99m2,地下建筑面积1534.01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项目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备用发电机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及停车场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尾气经专用烟道排至屋顶排放;汽车尾气通过采用风机进行排气;污水处理站采取加强绿化等处理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所在区域建有完善的污水管网,项目医疗污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污水处理站+消毒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资阳市沱东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沱江。
3、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处理后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送至具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理。
从整体上看,项目投入营运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废气
①施工扬尘
在整个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自卸车和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且在施工区出口设置防尘飞扬垫等一系列措施,大大减少了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②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等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机械废气,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加之项目施工场地扩散条件良好,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多余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间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将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由于生活污水可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临时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组织方案,禁止夜间施工,午间休息时段不得开启;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设备和施工机械,精心布局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进行控制,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可有效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出现。
(4)固废
施工期间将有大量砂石、水泥、砖瓦、木材等各种建筑材料通过分类收集回用以及将不能回用的废弃物应妥善堆放、及时处理,并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埋场,在外运的建筑垃圾时采用用毡布覆盖、不允许超载等,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机动车尾气和污水处理站异味等。柴油发电机组自动投入运行,所产生的废气经过除尘设备处理,预留排烟道上屋顶高空排放;地面停车场由于露天扩散面积较大,稀释作用较强,对周围环境影响小,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机械送排风系统处理后,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可实现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中的臭气主要来自于接触氧化池和污泥脱水,经过预测分析该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无论是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条件下,其恶臭污染物排放的场界浓度均低于嗅阈值,恶臭污染物对院区及附近敏感目标的影响并不大,同时为了进一步降低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对环境的影响,评价建议在项目污水处理站四周要加强绿化,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环境卫生监测站等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要求,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2、废水:本项目所在区域建有完善的污水管网,项目医疗污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污水处理站+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资阳市沱东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沱江。
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备用发电机噪声、门诊部社会噪声和停车场噪声。所有噪声设备设隔声降噪及减振措施。楼区内机动车及医务人员的活动噪声,属低噪声源,对进出车辆及人群活动噪声采用加强管理、禁止喧嚣等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两类,其中一般固废为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医院临床废物、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药物药品等。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送往垃圾房,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医疗垃圾须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要求,置于专用容器,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不得露天存放,并设明显警示标识,医疗垃圾打包后送往医疗垃圾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并处置;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作为危废,集中清淘消毒后与医疗垃圾一起送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运营后,若采取上述环保治理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三废”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严格做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把提高经济效益与保护环境质量作为企业同等重要的硬指标,环评对环境影响达标可控,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 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② 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③ 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 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⑤ 公众是否支持该项目;
⑥ 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电话或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
1、建设单位:
业主单位:资阳市雁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雁江区中学路27号
邮 编:641300
联系人:唐翰林
电 话(传真):18982988133
2、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物资大厦8楼
邮编:236012
联系人:廖工
电话:028-2655575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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