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黔中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紫云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委托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安顺市黔中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紫云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报告书编制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希望广大公众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顺市黔中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紫云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项目 2、建设单位:安顺市黔中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紫云分公司 3、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松山镇马鞍村(蛮场三岔地)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由企业自筹; 6、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8000m2,其中建设面积500 m2,道路及回车场面积1500m2,库区绿化1000m2;建设内容包括2栋炸药库,2栋雷管库,1栋岗哨,1座消防水池,1栋生活区。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7人,实行两天1班制,每天工作24小时,年生产工作日365d;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管理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污染控制: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实施洒水抑尘措施,减少物料露天堆放,减小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机械选用低声级设备,并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和《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进行施工。 为了不产生噪声扰民,施工期采取降低声源的噪声源强、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强噪声源远离敏感点、加强管理及与周围居民加强沟通等措施。 施工期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作为回车场、道路路基垫土,无弃土、借方(外购用于修建道路和其他措施的石料不考虑作为借方)。 项目产生表土量1320m3,全部用作库区绿化覆土,无弃土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废建筑材料,按照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的原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作为路基垫土渣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2、营运期环境治理措施 (1)、空气环境的保护措施 ①、为减小汽车尾气对库区及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程度,应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年检制度;同时,建议在回车场及进厂道路沿线、厂区周边加强绿化措施,经处理后,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职工生活区厨房产生的油烟在抽烟机抽排后在大气中经空气稀释扩散后无组织排放,油烟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②、化粪池产生恶臭浓度低,经自然扩散、周边空气稀释后,对周边居住环境、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建议厂区增强绿化;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拟建项目为爆破器材的储存项目,其工艺流程中并没有废水产生。所以主要废水源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废水。 职工居住楼产生的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规模:5m3)熟化处理后,定期清掏浇灌周边菜地,综合利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库区破损民爆物品。 根据同类项目分析,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项目定员7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5kg/d(1.93t/a),厂区设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地方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根据同类项目分析,爆破器材在收发和分装过程中可能会有包装废品和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产生,约1.0t/a,产生的包装废品和质量不合格产品设专用场所存储,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 (4)、噪声治理 营运后,炸药及雷管装卸过程中全部为人力搬卸,不使用动力设备,因此,拟建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爆炸物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5-80dB(A)。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且项目运输过程多在白天进行,运输时间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随着车辆的驶出逐渐消失。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安顺市黔中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紫云分公司“安顺市黔中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紫云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项目”符合国家和贵州省产业政策,总图布置合理,选址可行,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报建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书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影响的社会团体和个人。 2、主要事项: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看法、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减缓措施的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提出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使“安顺市黔中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紫云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该项目的环境决策,请您到公告发布后10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单位: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283405810 2、建设单位名称:安顺市黔中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紫云分公司 联系人:陈庭刚;手机:13985704614 公示发布单位:安顺市黔中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紫云分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7年1月10 日。 安顺市黔中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紫云分公司 2017年1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