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永彩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桂林市永彩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桂林市永彩路工程 建设单位:桂林市叠彩基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位置:桂林市叠彩区 建设规模:拟建道路北起灵川八里街纬二路、向南走线与站前路、规划南洲路、东二环路、规划气象路、芳华路、规划新建路、规划群众路东延长线、规划春江路等道路相交,最终与滨江北路相接。道路全长4116.311 m,规划总占地面积约252677 m2。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40 m,双向4车道。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电力工程及通信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桂林市叠彩基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47号 联系人:欧阳彤林 联系电话:0773-220705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号楼802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371-86155881 电子信箱:zdhb123@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我单位现已委托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1.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评价委托,成立课题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对象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1)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2)项目建设及运营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 (3)对项目建设及其环保工作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期十个工作日。 桂林市叠彩基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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