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医院急诊及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抚松县人民医院急诊及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书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抚松县 2、工程简介 本项目为医院120急救中心、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抚松县抚松镇锦江路116号,抚松县人民医院现址南侧新增建设用地14300.00m2。新建120急救中心、医疗综合楼东侧为松山街。总投资5700.6万元。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噪声 产生高噪声的机械设备也应尽量集中在白天施工,其它施工作业均应根据施工现场周围噪声敏感点情况,安排在早6时至晚10时之间进行,以缩短噪声影响周期,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扬尘 建议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作为道路及低洼地面的回填土,这部分废物只要及时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施工队伍驻扎现场应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建筑垃圾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不准将建筑垃圾及渣土倒入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来收集,统一处置,不允许随意抛弃。 3、固废 建议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作为道路及低洼地面的回填土,这部分废物只要及时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施工队伍驻扎现场应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建筑垃圾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不准将建筑垃圾及渣土倒入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来收集,统一处置,不允许随意抛弃。 4、废水 施工产生的泥浆或含有砂石的工程废水,废水中COD产生浓度为: 280mg/l;BOD5的产生浓度为180 mg/l;SS的产生浓度为500 mg/l;未经沉淀不得排放。要经过沉淀池采取澄清措施,上清液部分回用,沉淀下的泥浆和固体废弃物,应与建筑渣土一起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 上述各污染因素经采取相应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周围居民区等,粘贴公示。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众告示制度。公众调查内容详见“公众参与调查表”。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对您的意见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的认可程度;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在建设地块周围进行村民随机抽查。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松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王院长 联系电话:13904499017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431-82733311 七、环评审批部门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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