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天狮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年产保温杯40万个、保温瓶40万个、电热水壶10万个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1 项目概述泉州市天狮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狮公司”)设立于2011年7月,现址位于晋江市紫帽镇紫湖村,主要从事保温杯、保温瓶和电热水壶的生产。该公司保温杯、保温瓶、电热水壶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2年1月通过晋江市环保局的审批(审批文号“2012年0018”),批复生产规模为:年产保温杯20万个、保温瓶20万个、电热水壶10万个,职工定员60人。该公司投产后未申请竣工环保验收,已纳入晋江市建成违规项目清单,属于“已批未验收”项目,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2016]24号)的相关规定应在2016年底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天狮公司位于紫湖村的厂区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目前该片区规划开始实施,紫帽镇政府已下发搬迁通知,要求天狮公司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搬迁。根据当地政府的限期搬迁要求,天狮公司需重新选址进行建设、生产,目前企业已着手开始搬迁的准备工作,现紫湖村厂区已于10月底停产,已承接的保温杯和保温瓶订单在搬迁过渡阶段主要委外生产。 天狮公司保温杯和保温瓶客户订单量较大,如重新购地、新建厂房,需花费较长时间,延误生产安排,鉴于此,天狮公司拟暂租用附近空置厂房作为过渡性生产经营场所,待以后条件成熟后再重新搬迁至工业园区内。福建省荣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荣昌公司)位于湖盘村的厂区距离现有厂区约1.8km,其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环评报告表已于2012年4月通过晋江市环保局审批,现处于基建的装修阶段,将于2016年底建成,且该公司目前无投产计划,拟将其厂房及配套设施出租。目前,天狮公司已与荣昌公司达成厂房租赁协议,拟租用福建省荣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作为过渡性生产经营场所,就近搬迁至该公司湖盘村厂区。 根据市场需求,天狮公司迁建后拟适当扩大保温杯和保温瓶的生产规模,迁扩建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预计年产保温杯40万个、保温瓶40万个、电热水壶10万个,职工人数增加至100人。本项目预计于2017年2月完成搬迁并投产。2016年8月30日,天狮公司迁扩建项目通过晋江市发改局备案(闽发改备[2016]C05374号)。 天狮公司于2016年7月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泉州市天狮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年产保温杯40万个、保温瓶40万个、电热水壶10万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天狮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有关规定要求,在一次公示、二次公示阶段,分别采取网络公示、现场张贴及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本项目公众参与程序基本符合相关要求。 2 公开环境信息及征求意见2.1 公开环境信息2.1.1 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 在委托评价单位编制环评报告书后的7天内,建设单位于2016年7月11日~7月22日在湖盘村和厂区门口在张贴公告,公告内容包括:①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②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③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④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⑤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⑥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2.1.2 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 在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16年10月17日在湖盘村和厂区门口张贴公告(见图2),进行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本次公示期限为2016年10月17日~10月28,公示内容包括:①公众索取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②环评委托单位和联系方式;③环评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④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简本内容包括: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②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④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3 第三次环境信息公示 2.2 征求公众意见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全本后,建设单位针对湖盘村、屿崆村、茂厝村等村居民发放了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在向公众介绍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主要分以下几方面征询公众的意见:第一,调查公众对本地区环境及影响人们生活的一些有关问题的看法,如环境质量、区域主要环境污染问题等;第二,调查公众对本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的具体看法;第三,向公众征询对本工程涉及集体和自身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3 公众意见处理3.1 收到公众意见情况概述项目在三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在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信息公告、公开了报告书全本后,2016年12月,建设单位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主要为可能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公众,包括项目周边的湖盘村、屿崆村、茂厝村等,共发放70份调查表,收回有效份数64份,回收率91.4%。公众意见整理归纳分析情况 3.1.1 公众意见调查 本项目建设单位共发放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调查表70份,收回60份,收回率达到91.4%,符合一般调查统计规范要求。从已回收的调查表中统计得到被调查公众对所调查问题的看法,调查结果见表3。 通过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分析了当地村民的环境意识和对该项目的看法,具体分析如下: (1)公众对当地环境问题的看法 57.8%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地环境质量好, 其余42.2%认为当地环境质量一般; 被调查者均认为当地无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区域没有应该特别保护的自然资源。 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公众对当地环境现状基本满意。 (2)群众对建设项目的知晓度 建设项目的消息普及率是社会公众参与的重要环节,它标志着社会公众参与程度和检验社会媒介宣传的广度,目的是让公众了解项目的类型、规模、地点和同项目有关的环境问题,以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100%被调查者均表示知道本项目相关信息,项目的群众知晓率较高。 (3)公众对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问题的看法 有64人•项(占100%)选择废气污染,36人•项(占56.3%)选择废水污染,有13人•项(占20.3%)选择固体废物,有11人•项(占17.2%)选择噪声污染,无被调查者选择其他。 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公众认为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污染和废水污染是建设单位应该加以重视的,其次是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 (4)本项目建设对公众利益的影响 对于投产后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被调查者中均认为没有不利影响。 被调查者均认为项目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合理,项目采取环保措施后,100%被调查者对项目投产后造成的环境影响均能接受。 调查结果表明,公众对自身利益可能受到的影响较为关注,重视建设单位采取的环保措施。 (5)建设项目公众支持率 从促进当地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综合考虑,100%被调查者均同意项目的选址并支持项目的建设,无被调查者持反对意见。 3.1.2 公众回访意见 公众回访意见统计分析结果见表。通过对被调查公众进行随机电话回访,100%公众表示填写过原调查问卷,并同意项目的建设。 3.1.3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在公众参与调查问卷中,也没有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4 报告书查阅方式报告书全本查阅见以下链接。 5 公示期及联系方式公示期为2017年1月13日~1月22日,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泉州市天狮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地址:晋江市紫帽镇湖盘村, 联系人:吴总,联系电话:18905063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