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和平英平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沈阳和平英平医院建设项目”的建设,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的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
一、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沈阳和平英平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同泽南街127号甲
建设内容:本项目原为沈阳和平同泽门诊部,现根据需要将原有门诊部升级改造为沈阳和平英平医院。项目建筑面积为996m2,设有床位20张,日门(急)诊30人次,设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本项目将对门诊部进行改造扩建,增设20张床位,并建设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本项目不设置洗衣房和职工食堂。
二、 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沈阳和平英平医院
联系人:范主任
联系方式: 13840411016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环评单位名称: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程序: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调查、交流——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报告书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书修改——报批(环保部门)。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从建设项目的“产业政策相符性”、“总体布局可行性”、 “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环境风险”及“公众参与”等角度分析论述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信息从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限内,公众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通过打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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