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庆阳石化公司30万吨/年轻汽油醚化项目 建设地点:庆阳石化现有厂区预留空地处,无需新征地。 工程内容:为实现汽油产品质量升级,庆阳石化公司拟在现有厂区空地内新建1套30万吨/年轻汽油醚化装置,装置以催化轻汽油和甲醇为原料,采用LNE-3轻汽油醚化工艺,生产含醚组分和醚化剩余碳五。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置部分和储运部分,项目报批总投资18257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工业区 联系电话:0934-8368618 联 系 人:张工 (三)环评程序和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首先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以此为基础进行工程污染因素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性分析等工作,最后汇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区域环境质量概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风险评价、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结论和建议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在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意见。 1、 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 2、 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的环境敏感目标; 3、 本项目污染环境的主要因素; 4、 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5、 本项目应进一步采取的环保措施; 6、 本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 7、 您对本项目建设有何具体意见和建议; 8、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环评报告书编制完成后还将进行第二次公示并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也可以在公众参与调查表上填写意见。 (六)公示时间 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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