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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污泥处理厂工程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内乡县污泥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乡县污泥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 承建单位:内乡县建设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内乡县房山路南侧,内乡县湍东污水处理厂北侧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383.77万元,建设污泥处理生产线一条,日处理污泥30t。 二、项目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会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以及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在经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预计施工期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营运期影响: ①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及辅料粉碎粉尘。使生产车间内保持负压,恶臭气体经风机抽出后通过生物滤池处理后达标排放;粉碎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当地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固废:主要有生物滤池填料、袋式除尘器粉尘及生活垃圾,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④噪声:主要来自翻抛机、粉碎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相应的处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内乡县污泥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评价提出的各项建议后,工程所排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乡县建设局 联 系 人:刘股长 通讯地址:内乡县府衙西路66号 联系电话:0377--60330780 内乡县建设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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