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西城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重庆西城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重庆西城医院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5号31幢(1、3、4、5层)
项目概况:重庆西城医院现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红狮大道5号31幢3层、4层,住院病床50张,诊疗科目为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皮肤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因病床紧缺,重庆西城医院拟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扩建,新增1层、5层,1层作为门诊前台,5层作为病房。项目扩建后共设置床位95张,诊疗科室不变。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在营运期。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包括设备运行噪声、医疗废水、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污水处理池污泥、污水处理池臭气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医疗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就近引至绿化带排放。 废水:本项目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排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 噪声:拟建工程噪声防治采用以下措施:水泵房、发电机房均置于设备房,并进行基础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解决噪声污染;进出汽车作禁鸣、限速;以上措施可较好地降低噪声影响,防止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置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交有危险资质单位处理,医疗污泥经消毒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重庆西城医院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小,不会导致评价区域环境功能明显改变,没有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该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可查阅,期限为2017年2月7日~2017年2月20日。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西城医院
联系人:童老师 电 话:13883396005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63868686
电子邮箱:641195606@qq.com (注明“重庆西城医院”)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位于评价范围内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区域。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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