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霖霖细雨 于 2017-2-13 14:42 编辑
吉林市昆仑四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废液提纯项目第二次公告 一、公示内容: (一)建设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吉林市昆仑四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废液提纯项目第二次公告 2、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北路168号 3、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本项目由生产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管网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 以中石油辽化公司、中石油抚顺公司、中石油吉化公司、各大电子厂、药厂及实验室的有机废料为原料建设化工废液提纯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醇基燃料添加剂9000吨、渣油阻垢剂6000吨、橡胶改性剂添加剂3000吨,助磨剂20000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新购置设备,因此没有土建施工,所以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汽车尾气、燃油作业机械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2、营运期 (1)环境空气:本项目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包括真空泵尾气和各类储存物料的槽、罐排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是非甲烷总烃和VOC。废气均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2)声环境:本项目正常运行时,使用的生产设备运行时将会产生噪声,对所在区域声环境将产生影响。(3)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投产后排放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地面卫生排放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废水全部经厂区及化工园区污水管线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入江,不会对松花江水质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本项目正常运行时,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废过滤砂,全部送吉林省危废处理中心处置。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施工期 (1)环境空气:①参与施工的各种车辆和作业机械该具有尾气年检合格证;在使用期间要经常检修保养车辆、机械,防止非正常运行造成尾气超标排放。 (2)声环境:施工现场设备装卸、安装过程中要轻拿轻放;运输车辆要经常检修和养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3)水环境:施工人员利用厂区已有生活设施,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排入厂区内现有的排水管线。 (4)固体废物:施工现场包装材料要集中收集,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一同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2、营运期 (1)环境空气:真空泵经集气管线接入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污染物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采用双管式原料输送即槽车有两条管与储罐连通,一条是槽车往储罐输送物料的管道,另一条是储罐顶部与槽车连通的管道,大呼吸蒸汽会通过与储罐顶部连通的管道送入槽车,不会发生大呼吸;储罐呼吸阀上方设置集气管,将其小呼吸排气接入活性炭吸附系统吸附污染物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声环境:扩建项目新增设备均不属于高噪声设备,不会增加对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影响,并且现状高噪声设备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所以不增加新的噪声治理措施。 (3)水环境:本项目投产后排放的生产废水(地面卫生排放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全部经厂区及化工园区污水管线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入江。 (4)固体废物:本项目排放的固体废物要为精馏废渣和废过滤砂,全部送吉林省危废处理中心处置。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 (2)您对项目建设持什么态度,是否同意该项目的选址(如不同意说明原因); (3)您认为项目建设对您有哪些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对您有哪些不利影响,对项目(主要是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建议(意见) (4)您对环保部门的要求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四、公众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市昆仑四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桂芝 电话:13904418897 环评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庆银 电话:0432-65086721 五、其他 公众参与意见起止时间: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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