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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巫山县福田矿区连续产业货运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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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4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zhangning_kobe 于 2017-2-14 09:47 编辑

巫山县福田矿区连续产业货运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我单位委托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巫山县福田矿区连续产业货运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要内容,以进一步征求公众、专家、团体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设计和建设中,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主要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减缓项目不利影响的措施,我们将把公众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于工程设计与建设中。
      2、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各位公众可在2017年2月14日~2月27日登陆http://www.eiafans.com环评公示栏中查看《巫山县福田矿区连续产业货运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附公告后)。
       各位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参与到巫山县福田矿区连续产业货运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
       建设单位:巫山县瑞龙翔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向桂武        电话:17723060123
       评价机构: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086860075        Email:285593412@qq.com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2月27日。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联系方式和期限同上。


                                                                                                                                                    巫山县瑞龙翔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14日


巫山县福田矿区连续产业货运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简  本)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巫山县瑞龙翔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巫山县巫峡镇实施巫山县福田矿区连续产业货运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巫山县巫峡镇,为巫山县福田矿区连续产业货运物流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分10条道路,本次评价包含7条道路,分别为城市主干道(龙井大道、白泉大道南段、白泉大道北段、物流大道西段),城市次干道(白泉二路)、城市支路(龙井东路、白泉一路)。道路全长4243.722m,项目总投资21530.60万元。
二、与相关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2)与《重庆市巫山县龙井综合物流产业园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重庆市巫山县龙井综合物流产业园总体规划(2015-2030)》,龙井综合物流产业园将建立以高速公路、机场快速干道、绕城路为骨干,对外交通发达,设施完善的区域交通网络体系;建立以区域功能布局和土地利用相协调,由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组成的匹配合理的城市道路系统,合理组织过境交通、客运交通和货运交通,满足不断增长的交通量需求,引道城市有序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完善了龙井综合物流园交通路网道路状况,并加快周边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龙井综合物流园的发展。
      根据《重庆市巫山县龙井综合物流产业园总体规划(2015-2030)》,龙井综合物流产业园在园区规划范围外以东白泉路南侧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规模0.4万吨/日,园区污水经污水干管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统一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园区规划污水管径最小管径取DN300,最小坡度0.3%,流速不低于1.2m/s,管道敷设采用平接方式。
      本项目建设污水管网与园区规划雨污管网的走向一致,且通过管径优化,减少了雨污管网工程量,调整后项目雨污管网设置能够满足道路排水要求,因此,从总体上看项目雨污管网布设与龙井综合物流产业园市政管网规划是相符合的。
三、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大宁河监测断面COD、石油类、氨氮、BOD5、粪大肠菌群因子污染指标均小于1,能够满足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SO2、NO2、PM10日均浓度范围值未出现超标,工程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在区现状属于农村待开发区域,根据监测可知,项目区总体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2)项目区周围敏感点分布
      评价区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评价区不属于生态敏感和脆弱区。
      根据调查,项目所在区所处的园区正在进行拆迁,所有涉及的敏感点将于近期拆迁完毕,项目中远期敏感点主要为规划的居住区及学校。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污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道路施工和养护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等,废水中主要含SS和少量石油类,经施工场地的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全部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设置的旱厕收集,生活污水经旱厕沤渍后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量产生量较小,经处理农灌后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
      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扬尘和施工机具尾气。施工期间可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有: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尾气达标排放要求;为了减少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对施工区车辆实行限速控制,配备专用洒水车降尘;弃土过程中最易产生扬尘,运土车辆须加密闭装置,并对车身进行清扫,严禁超重、超高装载;未铺装的道路极易产生扬尘,应定期洒水降尘,对已铺装好的道路,应定期清扫。严格执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工程施工期易引起昼间距施工机械31m范围超标,夜间超标距离可达183m。为了维护施工区域声环境,建设单位应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施工工地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和设备,采用建筑工地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应采取措施封闭管理,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拟建工程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工程填方大于挖方,工程不设渣场和取土场,项目借方来自于物流园区平场。土石方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并对进出工程场地的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清洗,避免将泥土带入城市道路。
      (5)生态环境
      在建设期应严格落实水保措施,施工前将占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表土层熟土进行剥离,定点进行堆放,并用防水膜加以覆盖,待施工完成后作为工程绿化用地的表层覆土。在施工场界布置临时排水沟和临时沉沙池,基础开挖应尽量避开暴雨季节,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等措施,使区域植物生物量有所恢复。施工完成后,除工程占地外的其他用地全部绿化覆盖,预计施工完成后,区域水土流失量将恢复到容许水平。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
      (1)声环境
       根据预测,按4a类标准,拟建道路运营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分别在7.5m以外区域;按2类标准,物流大道西段等主干道段昼间近期、中期及远期达标距离分别在7.5m以外区域,夜间近期、中期、远期夜间达标距离分别在15m、25m、30m以外区域。
      规划反馈建议
       在园区规划范围内,建议近期政府对拟建主干道两侧用地进行控制,不宜规划建设学校、医院等声敏感建筑,中期和远期则建议严格按照规划布局工业企业,不随意改变沿线地块使用性质。
       对敏感点影响及降噪措施
      拟建项目营运近期对沿线待搬迁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敏感点处噪声预测可满足相应质量标准要求;此外,项目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及限制车速等措施后,可进一步减轻项目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2)大气环境
      运营期主要为汽车尾气排放引起的公路沿线两侧的环境空气污染。各预测年份各路段NO2日均和高峰小时预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3)地表水环境
      拟建工程沿线不设服务区、停车场等设施,自身不会对工程附近水体造成污染。道路路面径流通过市政雨水管网集中排放,对地表水体影响很小。
五、公众参与
      本次评价在工程直接影响范围内,以张贴公告、网上公示、问卷调查、现场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公众意见进行了调查和意见征询工作。工程沿线公众均认为工程建设对区域建设和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且选址选线合理,多数公众表示该工程的建设对本地区的发展有促进作用,同意并支持工程的建设。
六、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施工期,建设单位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部门对工程建设的环境要求,制定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计划,明确相关的责任关系,确保环保设施的建设与正常运行。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配合巫山县环境保护和交通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好工程的绿化工作,禁止该路段车辆超速、超载行驶、超高行驶等工作,及时填补路面坑洼地,保持路面清洁。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主要针对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所关心的主要内容和问题展开,编制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七 综合结论
      巫山县福田矿区连续产业货运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项目区与外环境的沟通联系,加强项目区的对外联系。项目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环境恢复措施后,本工程的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为环境所接受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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