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同德林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对梅河口市同德林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梅河口市同德林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位于梅河口市泰昌街,利用原有的梅河口市中医院的建筑用房进行医疗服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112m2,设置有内科、中医科、精神科(门诊)、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项目建成后共设置床位80张,医务人员98人,年接诊量约为7300人,总投资为3000万元,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环境问题包括: 生活废水及医疗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各种设备、泵类等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污水站产生的恶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各类固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2、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院区内设置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梅河口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辉发河。 针对污水处理站会产生臭气,污水池实施全封闭加盖。 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 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集中处理;医疗废物、污泥和栅渣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废包装物卖于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梅河口市同德林中医医院 联 系 人:贾继兴 联系人电话:18243555566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 联 系 人:王欣月 联系电话:0431-85161284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意见如下: 1.对本项目建设是否同意; 2.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是否同意; 3.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4.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通过拨打电话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并向环保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地方环保部门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