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忠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制品8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广泛收集、了解广大公众对佛山市忠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本工程建设单位特发此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佛山市忠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制品8000吨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佛山市忠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竹园头工业区自编2号 4、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C3311 金属结构制造 5、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 6、建设规模:佛山市忠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竹园头工业区自编2号厂房。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预计年产铝合金制品8000吨。 二、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等环境影响评价)→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佛山市忠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工程特性、工程规模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进行预测、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可行性。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运营期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事故风险等影响评价、环境治理措施为重点,同时也将对公众参与及事故的应急预案等做出论述,提出合理、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充分保证公众利益,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3、提出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规定了公众参与的一般要求和组织形式。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本项目周边的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它团体组织。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建设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实施? (3)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是,通过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网站向公众公布环境信息、采取书面问卷调查、张贴公示等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对项目的选址和运行期对项目所在地将产生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影响的看法和建议。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佛山市忠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联系人:蔡少武 、符铭坤 联系电话:0757-88391131 3、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竹园头工业区自编2号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B座10楼 佛山市忠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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