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晶石新型能源有限公司年产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无锡晶石新型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从事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该公司于2007年8月经无锡市锡山区环保局审批通过“年产4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2年2月通过验收。目前,为扩大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现有项目场地扩建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材料6000吨。本次扩建项目将有效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次项目将有效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①废气 本项目投产后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粉尘。配料工段拟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烧结工段拟采用水喷淋处理废气,废气净化效率可达99%~99.5%以上,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限值,净化后尾气通过15m的FQ1#~FQ2#排气筒达标排放。 ②废水 项目投产后主要废水有:冷却塔排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塔排水达接管标准后再接入硕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根据接管可行性分析结果,尾水可达标排放。 ③噪声 本项目各主要噪声源采用降噪措施后,均能明显降低噪声。室内设备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可降低25dB,位于室外的引风机采用通风出口风设置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可降低噪声约20dB,冷却塔采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噪声设备在预测点的综合影响值在昼夜间基本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相应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 ④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由资源回收商回收后循环利用,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的问题,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产生不良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气 生产车间1研磨机均用同1台引风机(风量1000m3/h) ,每个研磨机上设1个布袋除尘器,每个布袋除尘出口管道连接合并成1根干管,废气经1座15m高排气筒(FQ1#)排放;连接的支管直径0.1m,干管直径为0.2m,每个布袋除尘支管分配风量约300m3/h(考虑到风量太小),支管内风速约为10.6m/s,该处对粉尘的捕集效率为90%,除尘效率99%。 水喷淋除尘是利用水与含尘气体充分接触,将尘粒洗涤下来而使气体净化的方法。在循环喷淋系统中装置高压喷嘴和高效填充材料,使喷液能达到雾化状态,当喷淋水和含尘气体接触时,气体中的可吸收粉尘溶解于液体中,会形成气体、固体混合液体。 ②废水 本项目除生活污水外,浓度较低的有冷却塔排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塔排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硕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③噪声 室内设备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可降低25dB,位于室外的引风机采用通风出口风设置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可降低噪声约20dB,冷却塔采用低噪声设备。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由资源回收商回收后循环利用,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可行,符合生态建筑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较少,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切实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总量平衡方案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所需要索取的信息发送至以下邮箱: gxh2319@126.com,或来电至:1360617455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单位:无锡晶石新型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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