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澜气源及配套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安澜气源及配套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安澜气源及配套设施工程; 建设单位: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巴南区安澜镇、一品街道; 建设性质:新建一品调压计量站及联络管道,扩建安澜输气站; 建设工期:5个月。 工程投资:8989.98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供气管道长8.27km(安澜输气站至一品调压计量站7.85km,一品调压计量站至外环0.42km),管道规格为DN711,设计最大输气量为500×104m3/d;新建一品调压计量站;扩建安澜输气站。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生态环境 本工程占地分为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其中,永久占地为安澜输气站(1154m2)和一品调压计量站(6621.7m2)建设用地,合计7775.7m2;临时占地面积138780m2,包括施工作业带、临时堆料场及施工便道占地等。工程永久占地将改变土地利用性质,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临时占地在施工期将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可以将其影响降至最低。 拟建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沿线管沟两侧局部植被、农田以及土壤环境等的影响。除永久占地外,拟建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均是局部的、短期的、可逆的。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生物多样性,也不会破坏整个生态系统的结构和稳定性。因而,工程涉及区域的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不会受到影响,在干扰之后可以较好地恢复,不存在明显的生态环境问题。 (2)大气环境 施工废气主要来自地面开挖施工、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及施工机械(柴油机)排放的燃油废气。这些污染物将对环境空气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但这种污染是短期的,工程结束后,将不复存在。 (3)地表水环境 大开挖穿越在施工期将对河流水质产生短期影响,主要是使河水中泥沙含量显著增加。但这种影响是局部的,在河水流过一段距离后,由于泥沙的重新沉积会使河水的水质恢复到原有状况。施工结束后,通过清理河道、修建水工保护设施等,河床形态可得到恢复,不会对河流水文、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本工程管线在采用清洁水作为试压介质,管段试压后水体中主要含少量泥沙,沉淀后尽可能回用于道路浇洒,不能利用时则选择合理地点(如利用施工时的沉淀池、自然溪沟、农作物收割后的闲置田地)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管道沿线社会依托条件较好,不需建设施工营地,施工期间技术人员均可临时租借当地民房及辅助生活设施,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设施收集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 拟建项目施工期夜间噪声可能对周围200m范围内人们的生活、工作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因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夜间使用、合理布局施工机械是十分必要的。由于管道经过地区主要为山地,居住人群较少;而站场均邻近道路。工程沿线多为乡村居民,安澜镇卫生院与管线最近距离为43m。根据预测结果,昼间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若进行夜间施工,则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大,使得噪声超标范围在5~14 dB(A)之间。因此,必须加强工程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就不会对沿途声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5)固体废物 管线工程管沟开挖、穿越工程建设累计挖方量为45050m3,填方量为45050m3,管道开挖土方经管沟回填、施工作业带填凹垫低后,一般不存在弃方问题;安澜输气站依托厂区已有场地,新增管道等土石方约630m3,可运至一品调压计量站场地建设使用,也可就地平衡;一品调压计量站平场所需填方由施工多余挖方提供。因此,拟建项目产生的弃土弃渣全部回收使用。 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废焊条、防腐作业中产生的废防腐材料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等。本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料量约为1.66t。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职能部门有偿清运。施工废料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置,因此施工废料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5kg/d(整个施工期约2.25t)。管道沿线社会依托条件较好,不需建设施工营地,施工期间技术人员均可临时租借当地民房及辅助生活设施,施工生活垃圾依托当地已有设施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 拟建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站场无组织排放废气以及非正常工况时分离器检修和系统超压放空废气。清管时采用密闭不停气清管流程,不产生清管废气。 根据计算,安澜输气站和一品调压计量站卫生防护距离均为50m(以各工艺装置区边界为起点)。根据现场调查,卫生防护距离内均不存在村庄、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在后续的规划和建设中,各站场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也均不得建设村庄、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地表水 拟建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设备检修及清管废水和工作人员生活废水。一品站场废水通过新建的排污池进行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安澜输气站内将新增设备检修及清管废水依托厂区内已有排污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拟建项目运营期不会对附近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声环境 运营期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一品站场和安澜输气站扩建后厂界噪声预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分离器检修粉末和清管产生的废渣以及生活垃圾。分离器检修粉末、清管废渣进入站内排污池收集后在厂区绿化用地下深埋,对环境影响不大。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环境风险 安澜输气站和一品调压计量站直线距离为6.5km,两个站场内均不设天然气储罐,天然气的在线量为管路中的天然气。两个站场设计最大输气规模均为500×104m3/d,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站场所有输气设备内天然气的在线量均小于50t(临界量)。因此各工艺站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主要天然气驻留场所为本工程燃气管线,长7.85km,设计压力为4.0MPa,相对密度0.5658kg/m3,则天然气存储量为70.50t,高于贮存临界量。因此,拟建项目燃气管线的风险源属于重大危险源。主要风险源为天然气管道的泄漏,主要风险物质为甲烷。根据预测,管道泄漏后甲烷最大落地浓度小于窒息浓度,对环境及人类健康影响较小,但仍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 废气:施工场地围挡、地坪硬化;易起尘物料的遮盖、固化及绿化;易撒漏物质运输遮盖和防护;洒水降尘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依托沿线社会设施;试压废水沉淀池;加强施工机械养护。 噪声: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减震基座;施工人员劳动防护。 固废:依托沿线社会设施;施工废料分类收集回收利用。 生态:施工占地补偿;穿越林地采用人工开挖;毁坏林地的经济、生态补偿;森林防火;林地恢复;耕地复垦;农田防护林恢复;田坎绿化;土壤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野生动物保护警示牌;泥浆干化池;河道的清理及修建水工保护设施;沿线挡墙、护坡、截水墙、排水沟;临时堆方的遮盖、挡护; (2)运营期 废气:放空立管 废水:生产废水经新建的排污池进行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 噪声:消声器、吸声、隔声材料;站内绿化。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清管粉末、分离器检修粉末站内深埋。 环境风险:管道沿线及站场均设置警示安全标志、防爆防静电设施、在线监控装置及可燃气体泄漏检测系统、不间断电源、管道壁厚定期测量情况;截断阀室;紧急切断阀;管道防腐及阴极保护;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林地施工配备隔火材料、移动灭火器;加强宣传教育;最高处设风向标;安全泄放系统;站场设置灭火器;制定应急预案。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澜气源及配套设施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区域发展规划,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合理;通过环境现状和影响分析,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后具有积极的意义,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措施后其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可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期限:自项目第二次公示首日起,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公众查阅环评全文本的预计起始时间:2017年02月23日。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全文本的方式:通过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均可查阅。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23054367 联系人:罗先生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小苑一村30号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甲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3号; 业务范围:化工石化医药;建材火电;社会服务;轻工纺织化纤;冶金机电;农林水利;交通运输。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邮编:401147 联系人:李先生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可能受到工程影响的所有公众,以及对工程建设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宝贵意见的所有公众。 主要事项:请公众对报告书中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特别是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倘若公众对项目还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建议恳切及时提出,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衷表谢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在项目所在张贴告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让公众充分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内容,同时还将采取现场走访、询问以及召开公众座谈会的方式与公众进行广泛的交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项目第二次公示首日起,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