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阎村镇阎安西路道路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房山区阎村镇阎安西路道路改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由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基本情况予以公开。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房山区阎村镇阎安西路道路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 工程规模:阎安西路西起阎平路,东至现状紫码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35米,道路全长约1257米。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管线工程等。 建设进度:计划建设周期为12个月,道路及附属设施按规划全部一次建成。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紫园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紫园路6号 邮政编码:10241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鲁园上河村二区3号楼1单元902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信息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主要包括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公众参与等)——公示环评报告主要内容——报告书送审——专家技术评估——报告修改——报批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局。 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从建设项目的“区域规划相符性”、“项目选址可行性”、“环境影响”、“达标排放”以及“公众参与”等角度,分析论述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本项目的其它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公示时间 您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为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10日,10个工作日内。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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