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巫山神女峰机场红线至S901金盆寺段道路工程(机场路三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巫山神女峰机场红线至S901金盆寺段道路工程(机场路三期)”有关环境影响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巫山神女峰机场红线至S901金盆寺段道路工程(机场路三期) (2)建设单位: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4300万元 (5)项目概况:项目起点为与巫山县神女峰机场内部道路顺接(X=3438416.084,Y=376322.749,Z=1959.500),于巫山神女峰机场与S901之间范围布线,终点接S901金盆寺至哨路段升级改造工程之前,全长1.517km。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0米,设计时速为40km/h。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进行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 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 (1)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调查与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项目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4)项目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5)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2)联系人:王治美 (3)联系电话:15923840041 (5)联系地址:巫山县净坛一路74号 (6)邮编:404700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2)联系人: 周工 (3)联系电话:023-67769275 (5)联系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701室 (6) 邮编 :400000 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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