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众: 您们好! 宜良县沙龙石材有限公司正在积极的组织开展宜良县北墩子4#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开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前期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公司已经委托环评单位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以进一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建设中去,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宜良县北墩子4#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为宜良县国土资源局“十二五”规划采矿权出让的计划之一。宜良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宜良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宜良县“十二五”规划采矿权首批出让的请示》(宜国土资请[2013]95号)。同意县国土资源局以“招拍挂”和“协议”方式有偿出让。 矿区位于宜良县城20°方向、直线距离16km处。行政区划属宜良县北古城镇北墩子村委会管辖,宜良县北墩子4#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为一新立的小型矿山,矿区面积0.32km2,开采标高1769~1710m。该矿山矿区范围无矿权纠纷。截止2013年12月13日,在拟定矿区范围内最低开采标高1710m以上,查明/保有333类石灰岩矿资源量180.00万m3(469.80万t),属小型矿床规模,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为每年11.49万m3(30万t)。 设计产品方案为:剥离表土→采掘→经破碎机破碎→过筛分级→运输→销售。设计产品为:建筑材料用毛石、碎石(公分石、瓜子石)。根据矿山地形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设计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期:建设期建材的运输,可能会造成沿途道路旁噪声、扬尘污染。工业场地建设和道路施工噪声也将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因素是露天采矿引起地表外形变化,开采过程采用爆破开采,爆破过程会产生噪声、振动问题;生产过程中及道路扬尘对大气环境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工业场地、场外道路噪声可能对200m范围的居民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废石场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严格限制夜间施工,使施工噪声所产生的影响降至最小;材料运输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全封闭,在多风季节加强施工区的洒水降尘工作,减轻大气污染;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按环卫部门要求合理处置;施工结束后尽量恢复植被,维护原有的生态平衡。 运营期:对爆破产生的振动设置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外对居民影响较小,产生的噪声通过种植树林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危害,噪声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2类区标准要求,不会干扰周围居民生活。因露天开采区尘、运输过程、废石场排放的粉尘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危害;本项目对生产、生活过程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完全回用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小。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宜良县北墩子4#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开采工程项目评价符合区域和产业政策规划及国家相关政策;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可靠,工业场地布局合理,工程建设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后,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小,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能为环境所接受,区域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评价认为,在采纳并落实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工程建设可行。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各位公众可在2017年3月13日~3月20日向宜良县沙龙石材有限公司或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书,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联系。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良县沙龙石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先 电话:13908874523 地址:宜良县北古城镇北墩子村委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71-64602505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我们此次主要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由于该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好的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建设所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于工程设计中。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参与到宜良县北墩子4#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开采工程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3月20日。 宜良县沙龙石材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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