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东莞河口作业区东莞钢材城件杂货码头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已基本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东莞河口作业区东莞钢材城件杂货码头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东莞市洪梅镇金鳌沙村,地处大汾北水道右岸,总投资为6639.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预计80万元。码头平台占地面积4800m2,水域占地面积为83785 m2,建设5000t级泊位一个,用于钢材城的钢材配套装卸及转运,年吞吐钢材散杂货150万吨。 (三)环境影响概述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分为两个时段,施工期和运营期。 项目建设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源包括:水土流失、施工污水、施工营地的饭堂油烟、设备及车辆的尾气、粉尘扬尘、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余泥渣土、施工垃圾及疏浚淤泥等。 项目建成后运营期的主要污染源包括:①员工办公生活污水;②燃油机械尾气;③各种机械设备噪声;④生活垃圾;5定期疏浚导致的SS及疏浚淤泥。 (四)主要环保对策 施工期: n
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减少水土流失;对施工期废污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含泥沙污水须经沉砂池沉淀预处理,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需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工场食堂污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各种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三级标准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n
洒水作业、加强管理以减少工地扬尘;饭堂油烟须经静电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使用优质燃油、加强管理以减少机械设备尾气; n
加强作业管理减少施工噪声; n
施工垃圾须运至合法填埋场堆填;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疏浚淤泥运至合法的地点堆填。 营运期: n
本项目办公生活污水主要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厂处理; n
通过使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尾气的污染物排放量; n
通过设备选型、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 n
一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分处理; n
加强疏浚的管理,减少污水产生,并把疏浚淤泥运至合法的填埋场堆填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现场初步调查及环境影响分析,本报告书认为: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对选址区域的经济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建设单位若能按照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切实保证治理资金落实,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的影响,也可减轻外环境污染源对本项目的污染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①评价单位: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1810室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2034302138
邮箱: zphb020@126.com ②建设单位:东莞洪梅钢材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9-88840888
地址: 东莞市洪梅镇文化商业中心E栋28号 201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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