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160万平方米抛光砖、墙地砖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160万平方米抛光砖、墙地砖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委托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生产抛光砖、墙地砖年产2160 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并于同年9月取得了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建设的批复。原项目规划建设6条抛光砖、墙地砖生产线,目前已建成4条,并配套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已建成生产线产能约1440万平方米,并通过了环保主管部门的竣工环保验收。随着陶瓷建材市场需求的变化,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拟对原规划的5#及6#生产线进行变更调整。5#生产线的产品规模由360万平方/年抛光砖变更为300万平方/年薄板砖,相关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均发生变更;6#生产线的产品规模由360万平方/年抛光砖变更为420万平方/年抛光砖,工艺不变,部分关键设备发生变更。同时,项目拟逐步对喷雾塔及窑炉的燃料进行变更,喷雾塔的燃料由水煤浆变更为煤粉,窑炉燃料由水煤气变更为天然气。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项目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并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水、噪声和污染源状况进行调查与监测,分析评价该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掌握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敏感点的基本情况。对项目变更进行工程分析和污染物排放状况分析,确定本项目变更后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预测本项目变更后对周边的大气、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针对本项目变更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监测管理计划。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间接关系,或者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感兴趣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其对本项目变更后在施工期间和运行期间所造成的环境影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选址、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采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参考。 5、公众提出意见截止时间 截止至2017年3月27日。 6、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徐小姐 E-mail:xull@dongpeng.net 7、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环保大楼B座10-11层 邮 编:412000 电 话:13929811759 E-mail:619714832@qq.com 联 系 人:莫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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