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和龙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和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建设地点:吉林省和龙市南坪镇,总建筑面积16000m2 建设内容:年门诊量约16.2万人次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 本医院废水排放总量为98.12m3/d(26000.81m3/a),主要包括医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化验废水、洗罐废水及医院日常地面清洁废水,废水全部经过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和龙市城市下水管网,再经和龙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海兰江。 (2)废气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沉淀池会产生恶臭气体,经类比,其NH3、H2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分别为0.42mg/m3、0.011kg/h,0.012mg/m3、0.003kg/h,NH3、H2S排放量分别为0.61t/a、0.019t/a,臭气浓度9,其所排废气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每日就餐人数约80人,食堂有2个灶头,规模为小型。食堂所排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出食堂顶部3m的排气筒排放。根据类比调查,废气特征见表3-6。油土分离池加盖、分离车间密封,含有非甲烷总烃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筒收集后进入吸附塔,吸附塔内设活性炭吸附装置,有机气体通过活性炭吸附后(吸附效率95%),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的标准要求。 医院地上停车场投入使用后汽车会排放少量尾气,但由于汽车尾气为非连续性排放,且排放点较低并成面源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影响较小。 (3)噪声控制 经预测,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可以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本项目建成后,本项目周围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说明本项目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未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4)固体废物控制 根据院方提供数据结合现场踏查,医院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中药渣。 ①医疗废物:医疗垃圾主要为一次性医疗用品及有机污染废弃物,送至医院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堆存,定期由有资质部门外运处理。 ②生活垃圾: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③废活性炭:可全部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再生处理。 ④污水处理站污泥:可全部经过压滤、氯化灭菌处理后由有资质部门外运处理。 ⑤中药渣: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⑥普通一次性医疗用品:收集后卖给废品收购站。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原则要求,项目的建设对空气环境、地表水、声环境及人居环境的影响很小,均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显著。因此,在落实本报告所规定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在本地的居住情况; 2.您认为本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 3.您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主要影响; 5.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 6.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7您对建设单位或环境管理部门有何要求、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方式:许科长 15834768880 七、承担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251805160 联 系 人: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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