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四九镇南村二石场年产37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台山市四九镇南村二石场年产37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台山市四九镇南村二石场年产37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扩建项目 项目概要:台山市四九镇南村二石场位于台山市四九镇南村大肚洞,在台山市城区100°方向,直距约15km处,行政隶属台山市四九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53′19″,北纬22°13′36″,2002年10月,台山市四九镇南村二石场首次取得由台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4407810040024),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组成,至2010年10月到期。经申请延续、变更,于2010年10月25日由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换发新证,矿区面积、开采标高和生产规模都发生改变,有效期自2010年10月组成。经再次申请批准,2016年4月18日,江门市国土资源局颁发了最新一期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407002010107120078019),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组成(见表1-1),矿区面积0.0825km2,开采深度为+117m~+50m,生产规模为30万m3/a,有效期自2016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18日。目前,企业现有矿区已经基本开采完,经剥离开采,发现矿区北东部矿体覆盖层厚度较大,矿体覆盖层中下部由全、强风化花岗岩及大量中风化花岗岩组成,因此,企业向江门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采矿许可证范围和生产规模,经批准,变更后矿区面积0.1198km2,拟开采标高+117m~-10m,拟定生产规模为37万m3/a。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台山市四九镇南村二石场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13427446106 地址:台山市四九镇南村大肚洞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前期调研: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项目污染源强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可行性评价,给出项目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环评期间,将由建设单位以问卷调查方式向区域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项目建设意见或建议;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以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地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环保行政部门审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影响的看法;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台山市四九镇南村二石场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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