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重点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在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过程中,我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向公众公告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17年重点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该项目规划范围内道路、管线位于青州市 建设内容及规模: (1)邵树至苗家公路(青州高铁北站连接线) 该路线起点羊青路,经邵树村、堂子村跨济青高速、县道口齐路到济青高铁站,新修沥青道路长约9.90公里,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5.5米。 路基横断面形式为:土路肩(75)+ 硬路肩(300)+ 行车道(375)+行车道(375)+路缘石(50)+中央分隔带(200)+路缘石(50)+行车道(375)+行车道(375)+ 硬路肩(300)+ 土路肩(75)。 (2)扈家至高冯公路(新北环) 该路线起点何官镇扈家村东寿光界,终点经高冯村接省道东青公路,新修沥青道路长约11.8公里,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5.5米,新建跨长深高速上跨式立交桥一座。 路基横断面形式为:土路肩(75)+ 硬路肩(300)+ 行车道(375)+行车道(375)+路缘石(50)+中央分隔带(200)+路缘石(50)+行车道(375)+行车道(375)+ 硬路肩(300)+ 土路肩(75)。 (3)侯古至朱家公路(益王府路北延) 该路线起点胶济铁路客运专线南侧,向北跨济青高速、县道口齐路至规划中的新北环,新修沥青道路长约6.07公里,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5.5米。 路基横断面形式为:土路肩(75)+ 硬路肩(300)+ 行车道(375)+行车道(375)+路缘石(50)+中央分隔带(200)+路缘石(50)+行车道(375)+行车道(375)+ 硬路肩(300)+ 土路肩(75)。 (4)堂子至陈冢公路(弘润石化南疏导线) 该路线起点东夏镇堂子村北济青高铁连接线,终点至益王府北路,新修沥青道路长约4.86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3.5米。 路基横断面形式为:土路肩(75)+ 硬路肩(250)+ 行车道(350)+行车道(350)+硬路肩(250)+土路肩(75)。 (5)董家至王明公路(弘润石化东疏导线) 该路线起点何官镇董家村北新北环路,向南接堂子至陈冢公路,新修沥青道路长约4.18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3.5米。 路基横断面形式为:土路肩(75)+ 硬路肩(250)+ 行车道(350)+行车道(350)+硬路肩(250)+土路肩(75)。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 从区域而言,工程建设对当地的植被破坏影响并不显著,对当地植被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较低;当然,由于工程的建设,不可避免的造成当地植被覆盖率一定程度的降低,建设单位应做好工程的绿化工作及临时用地的复垦或复绿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工程建设对区域植被覆盖率所造成的影响。经采取补偿工程措施及绿化措施后,可有效弥补当地植物资源的损失量,工程对区域植物资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声环境 (1)本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泥浇注设备、土石方及建筑机械运行中的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拟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环境敏感点较近的区域施工时采取设置隔音屏障、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以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按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进行严格控制,防止扰民现象发生。 (2)营运期各敏感点预测值均能达标 3、水环境 (1)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机械设备冲洗水和少量泥浆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NH3-N等,施工现场设置旱厕,定期清掏后,用于肥田。设备冲洗水和少量的泥浆废水经过施工期设置的沉淀池收集,经过沉淀后可回用。施工废水对水环境影响小,且随施工期结束而告终。 (2)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路面径流。路面雨水通过集水井由雨水管排走,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环境空气 (1)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TSP,但时间是短暂的。采用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按规章装卸运输,出施工场地必须清晰,加盖篷布等措施,可以减轻其影响程度。 (2)类比分析可知,道路营运期汽车排放尾气不会对道路沿线区域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5、固体废物 施工弃土运至项目弃土场堆放,建筑垃圾由当地建筑垃圾场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通过集中收集后送交附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不会影响当地环境。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汽车装载货物的洒落物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通过道路清洁人员及时清扫并统一收集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可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沟渠污染水体。 6、环境风险 项目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运载危险品、油类产品等的车辆发生事故时引起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泄露。通过事故分析,项目营运期间发生以上环境风险的概率极小,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可将风险事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青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的建设对改善青州市交通环境,改善青州市生态环境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项目施工对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在充分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写本于2017年3月17日开始公布,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7日。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对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青州市交通运输局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驼山中路2733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288825338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7日。 公告发布单位:青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7.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