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华诚房地产有限公司蓝湾新城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网上公示 平顶山市华诚房地产有限公司拟投资67420万元人民币,在平顶山市新城区碧波路(长安大道南110米)南侧、朱砂洞安置小区北侧、福泉路西侧、规划支路(未来路东100米)东侧,总用地面积98397.72平方米,建设“蓝湾新城小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373513.15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平顶山市华诚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配套平顶山市新城区的建设,改善区域环境,完善区域功能,平顶山市华诚房地产有限公司拟投资67420万元人民币,在平顶山市新城区碧波路(长安大道南110米)南侧、朱砂洞安置小区北侧、福泉路(平顶山黄河外国语学校西边界外)西侧、规划支路(未来路东100米)东侧,所围合成的地块内建设蓝湾新城小区。 建设内容:室外步行街商铺、住宅、公建设施等,项目总用地面积96275.38m2,总建筑面积373513.1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89033.15 m2,商业建筑面积为21000m2,配套公建建筑面积7650m2,地下建筑面积55830m2。 建设周期为2010年1月到2012年7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防治措施分析; (2)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3)本项目建成后水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防治理措施分析; (4)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公开环评报告书简本、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顶山市华诚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康 联系电话:0375-2886709
电子邮箱:hcrobin@163.com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中兴路10号华诚大厦15楼综合部 六、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爱伟 联系电话:0371-65826709
传真:0371-65826708 电子邮箱:Lansen_PDS@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3号楼18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