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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版教材勘误表
一、 相关法律法规
1、 P148和P151都有关于钢铁企业市场准入最低条件的规定,但条件却不同,应以05年的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为准,即P151是最新的,以最新的为准。
P148:03年的准入条件:高炉容积1000m3,炭化室高4.2m,转炉100吨,电炉60吨。
P151:05年的准入条件:高炉容积1000m3,炭化室高6m,转炉120吨,电炉70吨。
2、 P157第18行:第二个“供热量×3600”应为“供电量×3600”;
3、P166第二行:“剩余寿命高于10年的”改为“剩余寿命高于10年的(包括10年)”;
4、P166倒数第6行:“脱硫设备的寿命>10年”应更正为: “脱硫设备的寿命>15年”。
二、 导则与标准
1、 P37第4行:“可只调查(3)、(5)、(6)、(7)、(8)等条内容”改为“可只调查(3)、(5)、(6)、(7)等条内容”
2、 P64第9行:“小河:≤15m3/s”改为“小河:<15m3/s”;
3、 P64第14行,“小湖(库):≤2.5Km2, 小湖(库):≤5Km2”改为“小湖(库):<2.5Km2, 小湖(库):<5Km2”;
4、P97第10行整段:“依国家环境噪声标准…….”改为“依国家环境噪声标准,对于稳态噪声(如觉的工业噪声),一般以A声级为评价量;对于声级起伏较大(非稳态噪声)或间歇性噪声(如公路噪声、铁路噪声、港口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等效连续A声级(Leq,dBA)为评价量。”也就是说教材中把稳态和非稳态噪声的评价量用了同一指标。
三、 技术方法
1、P68页第16行:“在取样断面的主流线上及距两岸不小于5m”改为“在取样断面的主流线上及距两岸不少于0.5m”。
2、P119公式5-8有误, 改为
3、P134公式6-3中对QS的解释有误,应为非点源汇入的水量。
4、P42第9行的表格:
表3-1 各稳定度等级下的P值
地区
A B C D E.F
城 市 0.1 0.15 0.20 0.25 0.30
乡 村 0.07 0.07 0.10 0.17 0.25
改为:
各稳定度等级下的P值
地区
A B C D E.F
城 市 0.1 0.15 0.20 0.25 0.30
乡 村 0.07 0.07 0.10 0.15 0.25
5、P159公式中:“ “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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