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xf198752 于 2010-8-26 18:31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庆城投公租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 为充分了解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黄水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拟建“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组团微电园公共租赁房项目”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组团。项目总投资约560000万元,总用地面积381715m2,项目包含住宅和配套公建两大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58栋住宅楼、1栋3层商业楼,两个三层幼儿园,地下车库及配套用房等组成。总建筑面积147155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16300m2,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19500m2(含幼儿园、管理用房、商业等),地下建筑面积121550m2;总绿化面积133600.25m2,绿地率35%;容积率3.54;停车位4806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540个。项目计划于2010年9月开工,2013年12月完工,建设工期约3年零四个月。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环境空气 粉尘:施工期扬尘主要是对下风向的影响较大,实施洒水抑尘,可有效的控制施工扬尘并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机械燃油废气:拟建工程在施工期,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在现场进行场地挖填、运输、施工等作业时,排放的废气中含CO和NOX等污染物,由于施工的燃油机械为间断施工,且主要集中在土石方工程阶段,加之污染物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很小。施工结束后,影响将消失。 生活燃料废气:施工人员生活由于使用清洁能源液化气或天然气,所排废气对环境影响很小。 (2)地表水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施工期污水排放量合计63m3/d。其中生活污水、粪便水应修建临时性简易生化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使用吸粪车清运处置;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SS,石油类废水,设置排水沟,引到隔油沉沙池处理,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 (3)噪声 施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是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东北侧重庆市科技学院、西侧重庆市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施工对该区域有一定影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随着施工短期作业,施工结束随即消失,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 弃方运往市政、环保部门指定的渣场处置,生活垃圾量约136.9t,交由沙坪坝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营运期 (1)环境空气: 汽车尾气:车辆进出时间较短暂,排放量不大。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采用通风排气系统,换气次数为6次/小时,补充风量按排气量60%补充,排气通过竖井引至屋顶排放,环境能接受,对环境空气无明显影响。 天然气燃烧废气及油烟:拟建项目住宅厨房、幼儿园食堂以及商业楼用房可能设置的餐饮业产生油烟。使用天然气作燃料,天燃烧后产生的SO2、烟尘等污染物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影响轻微。幼儿园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柴油发电机工作时将产生含NOX和THC的废气,由于排放时间短,排放量少,经排烟风机通过专用排气烟道引至住宅楼屋顶高空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评价认为拟建项目营运期的各类废气通过采取相应措施治理后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小,环境可接受。 (2)地表水 拟建项目废水以生活污水为主,生活污水排放量13682.7m3/d,由于微电园污水处理厂和当地的城市污水截留管网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所以本评价要求拟建项目生活污水需通过自身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汇入微电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学环境 主要噪声源有水泵、风机、备用柴油发电机,噪声值在82-95分贝之间,通过设备房隔声和减振措施,地下层的设备噪声传播到室外的噪声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噪声2类区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含格栅除生活垃圾),幼儿园食堂及商业用房可能设置的餐饮业将产生一定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含格栅除生活垃圾),幼儿园食堂及商业用房可能设置的餐饮业将产生一定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评价认为上述污染治理措施是合理可行的。 三、居住环境适宜性评价 根据《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适宜性等级判别标准(试行)》,拟建项目环评评定环境适宜性指标总分为78.5分,75≤评分总分<85,环境适宜性等级为中等,表明拟建项目的居住环境适宜性中等。 四、生态满意度评价 评价选取绿地率、交通、市政化、环境质量等4项指标的生态满意度分别为1、0.67、0.86、0.86,除交通指标外,其余各项指标生态满意度均达到0.75以上,生态满意度加权平均值为0.85,由此可知,拟建项目生态满意度合格,环境适宜性一般。 五、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重庆沙坪坝西永组团微电园公共租赁房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开发项目等符合重庆市有关要求;项目选址合理、总体布局合理,建筑设计新颖,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其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外排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小,环境能够接受。工程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周边企业职工的居住环境,将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评价认为,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位于评价范围内的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的区域(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和黄水镇)。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电话等形式。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5、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重庆城投公租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28层 联系人:叶红
联系电话:13512356775 E-mail:498421556@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渝州路79# 邮编:400041 联系人:宋 工 电话:023-685992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