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厂区配套码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厂区配套码头(成品、石灰石码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厂区配套码头(成品、石灰石码头)改扩建工程项目性质:扩建建设地点:项目选址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西路488号,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原配套码头处。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将旧码头改扩建及修复。原码头岸线长为176.35m,原有3个500吨级泊位,改扩建为1000吨级泊位,满足停靠2艘1000吨级干货船和1艘500吨级干货船。码头建筑物主要包括:码头吊机靠船墩台改扩建、码头损坏部分的维修加固、护岸加固及港池疏浚。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西路488号联系人:杨工电话:18126800806Email:ytmittcher@126.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汇三街4号广州科汇金谷三期C3-02-1102联系人:张工电话:020-32219427-618传真:020-32219298Email:anthony.zhang@foxmail.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南方碱业码头改扩建工程)四、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及船舶作业人员生活污水、船舶油污废水;废气主要为施工设备燃油废气、运输车辆尾气;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疏浚淤泥等。营运期:本项目投入营运后,其主要的污染源包括: ①废气:矿石(石灰石)装卸过程的粉尘②废水:初期雨水、含粉尘废水、生活污水③固废:作业过程废物和生活垃圾④噪声:机械噪声⑤环境风险:船舶漏油事故五、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施工期:采取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及时清扫路面散落的砂石料并洒水压尘,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尽量回用于工程建设或用于洒水抑尘,施工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处理,疏浚污泥拟运到南沙港区近洋码头吹填区。生态方面,对生物量和初级生产力、海域生态完整性、区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不大。建设单位应落实好水域生态补偿,配合制定海域增殖放流计划,做好补偿工作。运营期:废水方面,含石灰石粉尘初期雨水、码头冲洗污水收集并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至石灰石堆场、道路的喷洒及冲洗,不外排。机修含油污水经码头含油污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船舶压舱水和舱底含油污水不在码头区处理,该部分污水由专门有资质公司的船舶收集和处理,并由相关海事部门统一监管。码头作业人员依托现有,不新增,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依托现有)处理达标后,排污量不增加;船舶生活污水不在码头区处理,由专门有资质公司的船舶收集和处理,并由相关海事部门统一监管。废气方面,皮带输送机两侧设置封闭形式,皮带机应尽量降低转运点落差等措施来抑制粉尘。噪声方面,各类机械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进行治理。固废方面,生活垃圾则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机修含油废物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环境风险方面,本项目运营期存在的环境风险有船舶溢油风险。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订码头船舶溢油应急预案,建立码头溢油事故的应急响应体系,以尽可能减小事故发生的规模和其所造成的损失与危害。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建成后可能会对环境造成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影响,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合理采纳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可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大量的依据和采取的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环评简本可发邮件至anthony.zhang@foxmail.com索取,欢迎公众以公示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发表您对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对环评结论的建议和看法。本次公示日期为:2014年12月30日-1月13日。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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