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星珠药业有限公司年产颗粒剂1030吨、口服液730吨、浸膏910吨、干膏粉1950吨、原生药粉3500吨建设项目部分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及备用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广东省新景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山星珠药业有限公司年产颗粒剂1030吨、口服液730吨、浸膏910吨、干膏粉1950吨、原生药粉3500吨建设项目部分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及备用锅炉 2.建设单位:广州白云山星珠药业有限公司 3.验收生产概况: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明珠工业园创业大道南4号,本次建设内容主要为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及备用锅炉,年生产蒸汽4320吨。本次验收内容为一台15t/h备用燃生物质锅炉及一台15t/h的备用燃天然气锅炉,20t/h、15t/h燃天然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及“中药材粉碎工序”的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脉冲反吹筒式除尘器+6个6米排气筒”升级为“集气罩收集+布袋(滤筒)除尘+水喷淋处理+2个36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项目总投资560万元,环保投资430万元。不新增用地面积,不新增员工。 2017年1月23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原广州市从化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白云山星洲药业有限公司年产颗粒剂1030吨、口服液730吨、浸膏910吨、干膏粉1950吨、原生药粉35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从环批〔2017〕8号)。该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于2017年2月开工建设,2017年8月主体工程竣工,2017年12月21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除备用锅炉),已取得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010108597775XQ001R),目前工程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建设单位于2023年7月委托广州市逸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广州白云山星珠药业有限公司锅炉调整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后文简称“分析报告”,主要结论为本次锅炉调整可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于2023年8月9日完成了《广州白云山星珠药业有限公司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344018400000028,主要内容为常用20t/h燃天然气锅炉的低氮改造及粉碎工序的废气处理措施升级)。 在2023年9月5日重新申请并取得了国家版排污证(编号:9144010108597775XQ001R)。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锅炉废水属于清净下水且不添加任何药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明珠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15t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锅炉燃烧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20t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锅炉燃烧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本项目15t生物质锅炉采用“炉外脱销+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脱硫塔”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本项目粉碎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滤筒)除尘+水喷淋处理后分别经2条36m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锅炉位于锅炉房内,采取了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涉及生物质燃烧后的炉渣,收集后均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5.风险防范措施: ①车间地面进行硬化并刷环氧树脂地面涂层,做好防渗措施。
②车间门口设置缓坡并设立对应导流渠,防止雨水流入车间。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19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广州白云山星珠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从化明珠工业园创业大道南4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7665148709 邮箱:761263613@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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