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栾城林荫春天三期东侧(柴武台公园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河北振栾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易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栾城林荫春天三期东侧(柴武台公园南侧)地块位于石家庄市栾城区栾城镇寺下村、高家庄村,地块中心坐标为N37.89005°,E114.66325°,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6218m2。 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田和林地,未进行过工业生产。2016年村民在地块东北部建设自建房和鱼塘4个(自家观赏鱼塘,仅东北侧曾用于养鱼,其余三个未使用),2022年6月拆除村民自建房在调查地块东北部建设柴武台公园水系工程;2021年初村民在地块中部建设养牛场,养牛场2023年初关停;2022年至2023年初在养牛场西侧建设蔬菜大棚4座,2023年初蔬菜大棚拆除;2023年初以后地块闲置。 调查地块现用地类型为农用地,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 二、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对栾城林荫春天三期东侧(柴武台公园南侧)地块和周边企业的产排污情况进行分析、地块历史变迁等情况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过程了解到相关情况,经分析整理得到本地块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结合调查地块历史和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调查地块潜在污染物为养牛场动物粪便,关注污染物为氨氮。 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的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可能会通过大气干湿沉降的方式对调查地块表层土壤造成苯系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等污染。 下一步工作需结合具体污染物可能污染区域,进行土壤取样与实验室分析检测,判断地块土壤是否受到污染及可能污染程度。 三、调查结论 在栾城林荫春天三期东侧(柴武台公园南侧)地块采用系统布点和专业判断法共布设土壤采样点6个。采集土壤样品15件,检测指标依据污染识别及相关标准文件要求,土壤样品检测pH、重金属和无机物、VOCs、SVOCs和氨氮污染共47项指标。检测指标可以涵盖本地块特征污染物。 通过对检测报告进行统计分析,调查地块共检出污染物8种,分别为pH、重金属和无机物6种(砷、镉、铜、铅、汞、镍)、氨氮,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27项和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均未检出。pH值无明显异常值,砷、镉、铜、铅、汞、镍最大检出值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氨氮最大检出值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现场平行样品检测结果无显著差异,各阶段质量控制满足规范要求,检测结果科学客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栾城林荫春天三期东侧(柴武台公园南侧)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第一类用地(住宅用地)的标准要求,可以安全使用,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地块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 联系人:范佳 联系方式:1733273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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