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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屠宰8万头生猪、1万只肉羊及1000吨冷链物流配送系统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分析论证报告
企业污水处理站由于运行时间较长,设备老化,运行不够稳定,为了更好地处理年屠宰8万头生猪、1万只肉羊及1000吨冷链物流配送系统建设项目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确保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对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改造。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质增效实施意见》(甘环环评发〔2023〕7号),从污水处理站环保手续合法性、是否涉及新增占地、项目性质、规模以及采用的生产工艺是否发生重大变动、是否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等方面充分分析论证了项目与该文件的符合性。同时分析了污水处理站改造后环境影响的变化情况,最终分析论证后,污水处理站改造属于“甘环环评发〔2023〕7号”第三条规定的具备合法手续,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因此不需报批环评文件。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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