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湖60-1号地块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高桥村,占地面积约13389平方米,中心经度为119°55′37.61861″,中心纬度为30°5′57.51819″。本地块四至范围:东邻高桦线,隔高桦线为新界2020楼盘,南邻高泰线,隔高泰线为彩虹嘉都楼盘,西侧为杭州富阳高桥纸业有限公司、彩虹嘉都丹桂苑、高桥地铁站A口,隔杭州富阳高桥纸业有限公司为金桥北路(在建),隔道路为水渠,隔水渠为农田,北邻高洪线,隔高洪线为中联汽车修理厂。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南侧紧邻的彩虹嘉都丹桂苑、南侧30米的金宇·彩虹嘉都和东侧20m的新界2020。 根据《杭州富阳银湖街道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兼容用地(B1/B2)和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1/B),其中,北侧9656平方米规划为商业商务兼容用地(B1/B2),南侧3733平方米规划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1/B)。故本调查地块的北侧9656平方米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 T 892-2013)中“商服及工业用地筛选值”、《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重庆市地方标准DB 50/ T 723-2016)中“商服/工业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深圳市地方标准 DB 4403/ 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作为本地块土壤污染筛查的评价依据;本调查地块的南侧3733平方米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 T 892-2013)中“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重庆市地方标准DB 50/ T 723-2016)中“居住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深圳市地方标准 DB 4403/ 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作为本地块土壤污染筛查的评价依据。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及邻近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及6个地下水采样点,厂界外2个土壤对照点及2个地下水对照点,同时采集6个土壤平行样和1个地下水平行样,共采集土壤样品数56个,地下水样品数9个。根据调查分析及浙江瑞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报告,本次初步调查结论如下: (1)土壤调查结果 本调查地块一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T 892-2013)中“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二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T 892-2013)中“商服及工业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 (2)地下水调查结果 本调查地块一类用地、二类用地的地下水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标准、美国环保署区域筛选值(2020年11月)的要求。 (3)总结论 根据以上调查结论,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各项检测数据均符合当前标准要求,本调查地块的北侧9656平方米可按二类建设用地使用,本调查地块的南侧3733平方米可按一类建设用地使用,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不需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再开发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