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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明材料科技分公司 年产4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明材料科技分公司年产4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项目 项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长岗路12号。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从事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制造,建设有自动化合成生产线8条,复配生产线4条,建成后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生产规模可达4万吨/年。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明材料科技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714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0-32053931 三、环评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332269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本评价工作程序包括: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环评文件;②第一次公众公告;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④第二次公众公告;⑤公众意见调查;⑥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⑦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分析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希望充分了解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环境影响、可能产生的污染及相关防治措施建议等。公示期间就以下事项收集公众意见:(1)对当前项目周围环境状况的意见及存在的主要问题;(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3)其它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环评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明材料科技分公司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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