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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平利县兆源矿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重晶石粉精细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60万吨重晶石粉精细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平利县兆源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平利县老县镇太山庙村9组 建设内容:平利县兆源矿业有限公司投资10000万元建设“年产60万吨重晶石粉精细加工”项目,项目位于平利县老县镇太山庙村9组,占地面积30亩,车间进行重晶石粉的的生产制造。 二、验收监测结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运行负荷在76%~79%之间,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2、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3)噪声 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昼夜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2类区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 本工程验收监测期间,工程主体工程运行正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的要求,验收结果显示各监测数据均能满足国家相关环境标准要求。因此,建议本项目对厂区部分问题进行整改后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如对此项目有异议者,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7天(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4日)内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和投诉。 信息反馈电话:0915-3839016
补充内容 (2018-2-8 11:50):
补充内容 (2018-2-8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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