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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景兰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1月28日,昆山景兰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依据苏州昆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昆山景兰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昆山市环保局审批要求等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出席验收会的有环评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苏州昆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邀请专家二人一起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审核了“验收报告”,经认真评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西江路158号,租赁维多利亚绿能科技(昆山)有限公司11号厂房的1楼和2楼(南侧)。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年加工电脑包装专用塑料袋500吨。主要生产设备为吹膜机4台、制袋机4台、电烙铁4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2月由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单位编制,该报告表于2017年3月28日获得昆山环保局的审批,批文号:昆环建(2017)0450号。2017年8月项目开工建设,2017年8月建设完成,至今已完成调试运行并委托苏州昆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立项、建设、调试、验收监测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约10万元,占总投资的3.3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昆环建(2017)0450号批复的年加工电脑包装专用塑料袋500吨。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相比,少吹膜机一台;其余均未发生变化。 根据《江苏省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的要求,项目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仅员工产生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光电产业园污水处理分公司集中处理(已领城市排水许可证)。 (二)废气 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为吹膜、制袋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由车间通风设施抽至室外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吹膜机和制袋机等设备。企业通过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工业固废:塑料边角料和生活垃圾,其中塑料边角料出售给上海本洪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利用,而生活垃圾则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气 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最大值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要求。 五、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规定及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合格。 六、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获取方式 致电建设单位索取。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昆山景兰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003101359 联系人:袁自龙 联系地址:昆山市开发区西江路158号11号厂房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九、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昆山景兰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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