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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冀东花园居住小区建设项目 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建设单位:承德市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13582865501 邮 编:067000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村偏岭 编制单位 承德市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13582865501 邮 编:067000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村偏岭 一、项目概况: 冀东花园小区建设项目位于承德市南区,是由承德市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为房地产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86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4839.56平方米,住宅面积98099.59平方米。主要建筑以住房为主,商业用房为辅。另外还有道路、绿化、水、暖、电和通讯等设施建设。项目位于承德市南区,范围西起迎宾大道,东至承下路,南临承德市技术监督局,北至偏岭加油站。 承德市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冀东花园居住小区建设项目于2016年5月投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2018年1月,承德市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同时承德市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科辐环境检测(北京)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7日至13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我公司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结论: 检测期间,项目入住率为60%,换热站等公建设施正常运行,满足验收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1)污水 经检测,化粪池排放的废水中,pH值最大值为7.42、氨氮最大值为23.02mg/L、总磷最大值为0.99mg/L、悬浮物最大值为91mg/L、COD最大值89mg/L、BOD5最大值为42.2mg/L、动植物油最大值为44.5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承德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太平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COD≤300mg/L、BOD5≤150mg/L、SS≤150mg/L、氨氮≤150mg/L、PH:6-7.5、TP≤2.5mg/L。 (2)噪声 项目加压泵房、配电室、均位于每栋楼的-2层地下室内。电梯设备间在每栋楼最顶层,位于电梯竖井旁,以上设备均设置封闭设备间,并安装减振、减噪座,进行隔音减震防治措施治理;停车场噪声声值不大,进入小区车辆减速慢行,小区内道路两侧均种植绿化带,经绿化带吸声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住宅小区西侧边界距离迎宾大道约为30m,距离较远,项目地基高于路面,且台阶上种植了树木及绿化带,采取上述措施后,车流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经检测,该项目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5~57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4~47dB(A),检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室内环境检测 根据项目提供室内环境监测报告,甲醛最大值为0.04mg/m3、苯最大值为0.022mg/m3、TVOC最大值为0.0632mg/m3、氨最大值为0.12mg/m3、氡最大值为120mg/m3。所检项目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版)的要求。(见附件) (4)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为居民家庭排放的油烟、汽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厨房废气通过集中收集管道收集后进行高空排放;汽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呈无组织排放,经道路两侧绿化带吸收后对项目环境影响较小,地下停车场的尾气通过顶部设计的集气管道收集,收集后通过底部交流风机和楼顶引风机共同工作,将汽车尾气通过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废气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固废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保洁人员将收集好的垃圾运送至小区内部转运站,转运站采用垃圾桶储存收集来的垃圾,并用塑料袋密封。装车时将垃圾桶内用塑料袋密封的垃圾直接导入垃圾运输车,对垃圾及时清运,特别时夏季、秋季要求按日清理,避免产生恶臭和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注意保持垃圾转运站站内清洁卫生,必要时喷洒除臭剂和消毒剂。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外排。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结论 综上分析,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监测结果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 三、建议: (1)加强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2)增强员工环保意识,认真学习环保知识,落实国家颁布的各项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做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承德市冀东花园居住小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1日-2018年2月1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承德市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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