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じ王小气べ 于 2018-2-26 13:43 编辑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蓝岸郡景小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2月9日-2018年3月15日(共22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人:李经理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厦28楼 2018年2月9日
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蓝岸郡景小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2月9日,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组织了蓝岸郡景小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验收检测单位(青岛华通检测评价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山东佳华亨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三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概况的介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概况 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名胶南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蓝岸郡景小区(原名“怡佳天然小区”,2015年8月经青岛市黄岛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项目更名为“蓝岸郡景小区”)位于铁镢山路(原铁山路)以南、朝阳山路(原北京路)以东,总占地面积46819万m2,总建筑面积为109321.59 m2。主要包括1#~8#共8栋17层居民楼、1个地下车库、1座10kv变配电室、2栋独立商业网点楼(不含餐饮、娱乐及医疗设施)。 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30万元,占总体投资额的1.1%,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以及运营过程中废水、噪声以及固废污染的防治。 《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怡佳天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2月获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批复(青环黄审〔2014〕20号)。 2015年10月项目开工建设,2017年12月项目竣工。 二、项目变更情况 原环评中建设2栋17层住宅、6栋18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为86392m2;变配电室设置由于地下,不设换热站,供热由各用户自行解决;环评中未规划水泵房和风机房位置;原小区西侧和南侧设置主要出入口、南侧和北侧设置地下车库出入口。 实际建设为8栋17层住宅,总建筑面积85415.78m2,变配电室设置于地上,并于地下车库内设置换热站、水泵房、风机房,小区内集中供暖,供热由易通热电公司提供;小区主要出入口改为西侧和东侧,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于北侧和东侧。 以上变更均不属于重大变更。 项目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和批复相同,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 居民供热采用城市集中供热。 产噪设备布局合理,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生活垃圾由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送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4类(临朝阳山路一侧)标准要求。 项目只有生活污水产生,排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核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要求,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同意该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1)加强产噪设备管理,避免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2)商业网点若设置餐饮、娱乐、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应另行申报。
|